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 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固镇县贯彻落实《蚌埠市深入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固办发〔2023〕号
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 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固镇县贯彻落实《蚌埠市深入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三年
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驻固各单位:
固镇县贯彻落实《蚌埠市深入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固镇县委办公室 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
固镇县贯彻落实蚌埠市深入推进国家创新型
城市建设加快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
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蚌埠市深入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蚌办发〔2023〕4号)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深入实施八大提升行动,到2025年,力争实现科技创新“超十破百达千上亿”发展目标,即:实施各类产业技术攻关项目超过10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实现双百突破(科技型中小企业力争达到200家,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到147家);累计转化科技成果超过1000项,力争研发经费投入达到5.8亿元;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完成35亿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59件;建成省级创新型县。
二、重点任务
(一)创新平台体系提升行动。围绕我县主导产业,着力打造一批高水平研发平台,积极推动安徽泰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联合创建工业酶与绿色生物制造技术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指导丰原生物技术、争华羊业争创省重点实验室,支持三星树脂等一批科技型企业组建博士后工作站。2023年力争创成安徽泰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业酶与绿色生物制造技术安徽省联合共建学科重点实验室,每万人口高价值专利拥有量达2.79件;到2025年,力争创成省级以上高水平研发平台2至3家,力争国家级研发平台实现零突破,每万人口高价值专利拥有量达3.59件。(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县经济开发区和各乡镇,以下责任单位均包含县经济开发区和各乡镇不再列出)
(二)科技攻关能力提升行动。紧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向,推动生物化工、智能传感、新能源等重点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生物化工产业重点开展抗熔滴聚乳酸复合材料、生物基聚氨酯原料与产品制造关键技术研发;智能传感产业重点加快第三代宽禁带半导体和第四代宽禁带半导体生产落地,实现碳化硅外延片及单晶金刚石量化生产;新能源产业重点聚焦高效太阳能组件、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等深化技术研发。2023年生物基聚氨酯原料与产品制造关键技术研发成果实现产业化;到2025年,力争实施省市县三级产业技术攻关项目10项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速保持15%以上。(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县投资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主体量质提升行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持续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队伍。积极推动丰原生物在科创板上市进程,成为具有生态主导力的产业链“链主”企业。围绕丰原生物基、大成普瑞新材料等头部企业需求,培育引导中小企业提供上下游延链、拓链配套,加快构建县域特色产业发展集群。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达16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120家,“专精特新”企业达27家;到2025年,力争实现科技型中小企业达20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147家,“专精特新”企业达50家,丰原生物实现科创板上市。(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企业研发能力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进一步优化“亩均论英雄”指标评价权重体系,逐步提高“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指标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中的权重。将企业有无研发活动、研发机构作为招商项目支持、项目申报、政策奖补的重要依据。对研发投入强度高的企业加大要素保障,依规优先安排贷款、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标,促进企业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扎实开展统计基础建设专项行动,提升科研研发单位统计质量水平。2023年研发经费投入4.3亿元;到2025年,研发经费投入力争达到5.8亿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无研发活动、5亿元以上无研发机构的规上制造业企业“两清零”;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比例达3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达60%。(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科技成果转化提升行动。积极发挥蚌埠科创中心、市县科技大市场、蚌埠中科转移中心等平台纽带作用,深化我县与驻蚌高校院所合作机制,促进创新成果在我县转化应用。深化甬蚌合作,重点围绕余姚科技帮扶共建,促进双向对接,加速两地创新要素流动。充分依托固镇科技大市场,持续开展校院企、产学研对接等“双创汇”活动。2023年实现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20亿元;到2025年,力争实现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35亿元,累计转化科技成果超过1000项。(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创新创业载体提升行动。提升固镇科技大市场运营质量,支持各类创新主体与大院大所合作,加大成果引进转化力度。依托安徽丰原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龙头骨干企业,组建绿色降解材料等科技成果中试基地。推动固镇电商产业园众创空间、安徽固镇(杭州)长三角科创中心等孵化载体梯度提升。加快推进省级创新型县建设,2023年底前通过省级验收。(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投资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科创双招双引提升行动。聚焦我县主导产业集群,绘制产业招商路线图,招引拥有产业核心技术优势的头部企业。加大与优质基金合作力度,组建一批创投基金,招引高技术水平、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积极跟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创响中国、创客中国等赛事活动,捕捉高质量、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信息线索。以安徽固镇(杭州)长三角科创飞地为载体,加强科技合作交流。加大科技人才引育留用力度,编制产业人才需求清单。以“大禹英才”“3221”产业创新团队等人才工程建设为抓手,每年建设2至3支创新创业团队。持续选派双链融合专员到园区或企业,推动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向全产业链延伸。加快培育省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到2025年,实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家以上;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等服务载体突破20家。(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县投资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科技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优化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环境,围绕有研发活动、研发机构、知识产权等建立高质量的科技型企业“白名单”,提供“科技研发贷”“科技成果转化贷”“人才贷”等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投早、投小、投科技,扩大投贷联动规模。畅通政银企高效对接合作,推进金融助企纾困政策落地,每年举办科技金融银企对接活动3至5场,力争科技创新领域贷款增速高于全县贷款平均水平。依托固镇科技大市场,整合科技创新服务资源,为企业创新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全链条服务。进一步完善出台科技创新奖励政策,开展科技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综合服务企业数量和质量等因素,择优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集团、人行固镇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方案中主要目标及重点任务的有效落实,统筹推进蚌埠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和固镇县省级创新型县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县科技创新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加强重点工作任务的谋划调度和指导考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推进会,通报、点评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县创新办会同相关单位研究制定科技创新工作推进“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时限。(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直相关单位)
(二)优化财政支持。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把科技创新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力争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支持政策,依法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市场为支撑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科技创新投入体系。统筹县级政策资金,加强科技政策、产业政策、招商政策、人才政策等协同。(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直相关单位)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方案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以及蚌埠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和省级创新型县创建等纳入对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推动各项重点任务和主要目标落到实处。加强考核督查,建立科技创新“赛马”机制,健全完善全县科技创新考核评价机制和考核细则,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序时进度推进。(责任单位:县督查考核中心、县科技局等)
(四)营造良好环境。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承担各类项目。大力宣传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活动、优秀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典型事迹,弘扬科学家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培育崇尚科学、尊重创新的创新文化,提升全民科学素养。(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科协等)
附件:1.2023—2025年度主要创新指标分解表
2.乡镇及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三年目标任务分解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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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5年度主要创新指标分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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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项目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责任部门 |
备注 |
科技型中小企业(家) |
160 |
180 |
200 |
县科技局 |
|
高新技术企业(家) |
120 |
134 |
147 |
县科技局 |
|
专精特新企业(家) |
27 |
39 |
50 |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
研发经费投入(亿元) 其中:1.规上工业研发经费投入(亿元) 2. 规上服务业研发经费投入(亿元) 3. 规上建筑业研发经费投入(亿元) |
4.30 4.15 0.10 0.05 |
5.10 4.85 0.15 0.10 |
5.80 5.45 0.30 0.15 |
县科技局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县发展改革委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亿元) |
20 |
28 |
35 |
县科技局 |
|
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2.79 |
3.19 |
3.59 |
县市场监管局 |
|
累计转化科技成果数量 |
900 |
1050 |
1176 |
县科技局 |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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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及园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三年目标任务分解 |
||||||||
单 位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家) |
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家) |
||||||
截至2022年底数量 |
2023年完成任务 |
2024年完成任务 |
2025年完成任务 |
截至2022年底数量 |
2023年完成任务 |
2024年完成任务 |
2025年完成任务 |
|
谷阳镇 |
9 |
12 |
12 |
13 |
16 |
18 |
20 |
22 |
刘集镇 |
0 |
1 |
2 |
3 |
2 |
3 |
4 |
5 |
王庄镇 |
2 |
3 |
4 |
5 |
4 |
5 |
6 |
7 |
新马桥镇 |
2 |
3 |
4 |
5 |
9 |
10 |
11 |
12 |
连城镇 |
3 |
4 |
5 |
6 |
3 |
4 |
5 |
6 |
濠城镇 |
0 |
1 |
2 |
3 |
2 |
3 |
4 |
5 |
石湖乡 |
2 |
3 |
4 |
5 |
3 |
4 |
5 |
6 |
仲兴镇 |
4 |
5 |
5 |
6 |
5 |
6 |
7 |
8 |
任桥镇 |
1 |
2 |
3 |
4 |
3 |
4 |
5 |
6 |
湖沟镇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杨庙镇 |
1 |
2 |
3 |
4 |
1 |
2 |
3 |
4 |
县经济开发区 |
62 |
82 |
87 |
89 |
72 |
99 |
107 |
115 |
合计 |
87 |
120 |
134 |
147 |
121 |
160 |
180 |
200 |
备注: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当年申报当年有效,有效期1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年复审一次;年度任务为年末属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