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镇认真组织学习林业法律法规
自林长制实施以来,连城镇在落实林长制各项工作制度的同时,在镇级、村级的各项会议上,认真组织参会人员学习林业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政策等。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安徽省林地保护条例》等。
8月26日下午,连城镇在集中学习会上集中学习《土地和林业要索保障政策》、《最新耕地保护政策》等涉林相关条例和政策。会上镇主要领导就学习内容进行分析,要求大家吃透意见和通知精神,领会内涵,工作落到实处,并且作为基层干部在本身工作中,更要懂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