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镇:“三个确保”推进特殊人群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连城镇为落实2022年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应享尽享,构建起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目标,助力乡村振兴。
一、确保应保尽保。与镇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对接机制,建立特殊人员花名册。并根据花名册,落实政策宣传,动员特殊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扩面行动,确保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特殊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二、确保应代缴尽代缴。镇社保所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系统中逐一核查,一旦发现有疏漏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确保符合条件的特殊人员应代缴尽代缴。
三、确保应发尽发。对全镇60周岁以上特殊人员信息与业务系统进行比对,确定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特殊人员未领取待遇人员名单,并逐一进行核实。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特殊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月发放待遇。对欠费、中断缴费第一时间通知补缴,确保特殊人员应发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