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镇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县事务局有关会议要求,连城镇在全镇范围排查摸底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家庭:
一、提升政治站位、明确工作任务
扎实开展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解决“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关爱少”的问题。特别是因病因灾或者家庭遭受重大变故导致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中高龄、独居、残疾人员群体要特事特办,应急性帮扶,让他们渡过难关,切实解决其生活照料问题。
二、摸底排查、分类解决
全面排查:1、因病因灾或者家庭遭受重大变故导致困难的退役军人家庭;2、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烈士子女、病故军人遗属;3、在乡老复员军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通过摸底排查突出解决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三难一少”的问题 。(一)看病难。充分运用医疗救助政策、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困难救助政策等帮助其解决看病突出困难,视个人自付费用的70%左右进行救助。(二)住房难。重点是针对无房户、危房户、受灾倒房户、受灾严重损房户的退役军人家庭,在运用精准扶贫政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受灾倒房恢复重建政策等帮助其解决住房突出困难后,经核实,视住房困难程度,给予6000元的标准救助。 (三)生活难。重点是针对符合特困供养、低保条件的及特殊情况造成困难的退役军人家庭,在运用特困供养政策、低保政策帮助其解决家庭生活突出困难后。仍有生活困难的,经核实,视生活困难程度,给予2000元以上标准救助。针对住房困难无抚养人的高龄、独居、残疾人员群体,联系协调光荣院或镇敬老院让其入院,切实解决其生活照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