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兴司法所开展《民法典》进村居宣讲活动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法律利器,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为进一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近日,固镇县司法局到丁圩村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所长孟凡彬从《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该法对群众生活的影响入手,结合村民生活实际,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详细解释《民法典》中新增加的“亮点”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胎儿享有继承权、八周岁孩子可以“打酱油”、失能老人须监护、.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受保护、见义勇为非重大过失不承担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延长至三年、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后还能起诉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向群众进行解读,并发放宣传资料,普及民法典相关知识。
下一步,固镇司法局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继续扎实推进民法典进村居,进校园、进街道等宣传活动,努力提升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让群众养成知法、懂法,尊法、用法、守法的法律思维,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