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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法律规定应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发布日期:2025-10-14 08:10   作者:司法局信息员    来源:固镇县司法局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民法典法律规定应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连带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共同侵权:当两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最常见的连带责任形式之一,适用于多个行为人共同导致的损害结果。

保证合同中的连带责任保证:在保证合同中,如果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这种情况下的保证即为连带责任保证。

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的损害:如果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因质量问题倒塌或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需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他们能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

法律直接规定的其他情形:例如,某些特定的法律条款可能会明确规定在特定情况下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些通常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具体的事实情况。

当事人之间的约定:除了法律规定外,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合同等形式自行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下,连带责任的成立基于双方的协议。

债务人的共同债务:在债务关系中,如果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这种债务关系被称为连带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之间也可能存在内部的份额分配,但这不影响对外部债权人的连带责任。

这些规定体现了民法典对于连带责任的广泛适用,旨在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并确保责任的公平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