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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援企稳岗促就业---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发布日期:2022-06-14 17:48   作者:人社局信息员    来源:固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对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疫情期间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参加失业保险30人及以下放宽至20%),根据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已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或留工培训补助的企业获得资金低于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的,按差额予以补足。

(一)补贴对象

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

(二)补贴条件

1、在本县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为员工在本县缴纳社会保险。

2、单位2021年底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

3、单位在2022年裁员率达标,并承诺疫情期间不裁员或少裁员(裁员率=2022年1月份至申报补贴月份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人数/(2021年1月参保职工人数+2月至申报月份新增参保职工人数))。

4、审核、发放时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单位(以信用安徽公布信息为准)。

(三)补贴标准

根据单位申报补贴时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已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或留工培训补助的企业获得资金低于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的,按差额予以补足)。

(四)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单位向县人社部门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固镇县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上年度完税证明。

3、单位及其法人征信报告。

县人社部门会同商务、文旅、交通等主管部门进行行业审核后,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由县人社局、财政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政策咨询:固镇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126023、2126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