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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应知应会

发布日期:2023-08-04 15:20   作者:统计局信息员    来源:固镇县统计局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一)普查对象
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普查单位划分规定》进行界定。
(二)普查范围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普查范围具体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二、什么是法人单位?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二)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三)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在统计工作中,法人单位包括五种类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
三、什么是产业活动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二)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者经营活动;
(三)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这些产业活动单位接受法人单位的管理和控制。
四、什么是个体经营户?
个体经营户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体经营户。个体工商户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人和家庭。其他个体经营户是指未在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登记注册,但是有相对固定场所、一年内实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个体经营活动累计三个月以上的个人和家庭。但是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者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的工业、商业及其他活动。
五、普查方法有哪些?
经济普查采取清查方法和普查登记方法。
(一)清查方法
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
(二)普查登记方法
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抽取部分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各地区普查机构原则上按行政区域组织实施普查。对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普查登记。多法人联合体不得作为一个普查单位,应分别对每个法人单位进行登记。
六、普查业务流程有哪些?
普查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十三个环节:
(一)制定普查方案(2023年 1—8月);
(二)普 查 区 划 分 及 绘 图 (2023年 5—7月);
(三)普 查 指 导 员 和 普 查 员 选 聘 及 培 训(2023年 6—8月,11—12月);
(四)编制清查底册(2023年 7—8月,2024年 1—2月);
(五)实施单位清查(2023年 8—12月);
(六)登记准备(2023年 11—12月);
(七)普查登记(2024年 1—4月);
(八)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2024年1—8月);
(九)普 查 数 据 质 量 抽 查 (2024年 6—7月);
(十)普查数据汇总(2024年 8—11月);
(十一)普查数据评估与发布(2024年 8—12月);
(十二)普查资料开发(2024年 6月—2026年 12月);
(十三)普查总结(2024年 8月—2025年 6月)。
七、用于五经普 GDP核算的指标有哪些?
包括: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简称“四项构成”。
(一)劳动者报酬 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既包括货币形式的报酬,也包括实物形式的报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单位为其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补充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金、单位为其员工提供的雇员股票期权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等。其中,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应包括单位和个人负担部分。注意五经普调查的劳动者报酬是 2023年贷方累计发生额(无论是否实际支付),不是期末余额。
(二)生产税净额 指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余额。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从事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和土地等)所征收的各种税收、附加费和规费。企业生产税(6项)=税金及附加 +应交增值税 +排污费 +管理费用中的上交的各种专项费用 +其他直接费用、其他制造费用、其他销售费用、其他管理费用中上交给政府部分 +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中水电费中上缴的各种税费
(三)固定资产折旧 指由于自然退化、正常淘汰或损耗而导致的固定资产价值下降,用以代表固定资产通过生产过程被转移到其产出中的价值。常见的企业固定资产及折旧的最低年限:
1.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办公楼、仓库、宿舍等),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包括各类汽车、人力拖车等),4年;
5.电子设备(包括电子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交换机、空调、冰箱、机器人等),3年。
(四)营业盈余 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余额。企业营业盈余(8项)=营业利润 +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 -其他收益 +工会经费中属于营业盈余的部分 +上交管理费
八、常见漏项漏计指标有哪些?
(一)应付职工薪酬漏计案例某家航运企业营业收入 2384万元,“应付职工薪酬”却为零。经过充分沟通询问,该企业主要跑内河短途运输,名下船只 10余条,每条船至少要配备一名船长、一名轮机长和一名水手,2千吨位船只配备人员 4—5名;综合推算职工至少 30余人,其中最低级水手 3—4千元,最差船长 6—10千元。按照 30人,人均 5千元计算,“应付职工薪酬”至少漏记 180万元。
(二)营业盈余漏计案例
某家运输公司财务报表反映营业利润年初盈利 12万元,年末亏损 54万元。经调研发现,公司主要从事危化品运输,具有稳定的业务量,名下车辆 30多辆,每辆车原值 40w左右,每辆车百公里消耗 30升柴油。经反复问询账面 466万元应收账款和利润事项,该公司老板反映由于合作项目还有 1千多万账款未结算,造成利润亏损,财报反映营业收入 2107万元,1/3营收漏记造成利润为负值。
(三)刻意瞒报营业收入案例
某家生产建材的工业企业在试点登记时,发现企业为降低税负,存在刻意做低主要财务指标行为。财务报表显示企业 2022年年度营业收入不到 300万,但从它的厂房规模、品牌知名度、市场范围等可以判定该企业的营业收入远远超过 300万的额度。对此,通过对企业老板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和耐心沟通交流,最终打消了企业老板的疑虑,老板承认了瞒报行为,企业实际营业收入达到 600多万。
九、零申报(未在税务登记)的小微企业登记案例
某家文化培训企业 2016年成立,主要从事美术培训,学生 30多人,每月 600元/人,2022年营业收入 11.3万元,通过沟通,公司受疫情影响 2022年营业时间仅有半年,纳税申报为零。调查人员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合理评估主要指标数据:①公司经营用房为自有价值 320万元,电脑空调等办公用品合计 3.4万元,立体雕像、钢琴、绘画素材等其他资产共计 56.6万元;推算固定资产 380万元,房屋按照 20年折旧,其他资产按照 4年折旧,固定资产本年折旧23.5万元。②公司人员 3人,其中老板按照行业均值计算,平均每月工资约 1万元,全年工资20万元。③公司水电费 2万元、房贷费 7.2万元、管理费用 0.2万元等经营成本近 10万元。受疫情影响,有效培训时间减少,新生生源减少,公司处于“以贷养贷”亏损阶段,利润为 -42万元。
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普查登记案例
某商贸公司实际经营场地为烟酒商行,主要销售烟酒、茶叶、饮料等商品。财务资料方面:该企业无会计、无财务账目,仅有每天的收入记录,支出由老板统一支付。通过调查问询,该公司经营用房面积约 300平方米,经营用房租金每年约 6万元。从业人员 4人,其中管理人员1名、家庭帮工1名,雇佣工作人员 2名。固定资产包括:收银用电脑 1台、玻璃展台1套,监控用电脑 1台,自建冷库 1个(收储茶叶、烟酒等食品)。收入方面:企业以烟酒销售为主,兼批发零售,每月平均收入约 20万元。支出方面:主要为电费每月 500元左右,水费每月支出 100元左右。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2名工作人员每月工资 3000元/人,法定节假日等以赠送自有商品为主 (每人每年 500元)。税收按营业收入 6%缴纳,年缴纳额 10余万元。通过对以上问询结果推算得到:固定资产合计 =41500元,固定资产本年折旧(按 5年)=41500/5=8300元;营业收入 =20万元/月12=240万元;营业成本 =7200元/年(水电费)+8300元(本年折旧)+60000元/年(房租费)+73000元/年(应付职工薪酬)+1872000(进货成本,毛利润率按行业 22%计算)=2020500元;税金及附加 =2000006%12=144000元;营业利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税金 =2400000-2020500-144000=235500元。问询时,该企业经营者称每年利润仅为 10万元左右,与我们利用问询数据评估测算得出全年利润 23.55万元,存在一定差距。普查人员及时将问询推算出的相关数据向该企业经营者进行了反馈。企业经营者均对调研测算的资产负债类 (包括本年折旧、固定资产净值、资产总计)数据无异议,对问询推算损益分配、人工成本及增值税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付职工薪酬数据也认可,但认为问询测算的营业利润数据偏高。但是,通过用事实数据反推营业利润最终获得经营者的认可。从以上事例填报收入情况看,经过用推算法总体与实际情况误差相对没那么大,提高了普查数据准确性和可信度。我们每次普查,不仅“两员”选调要求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和基本的经济常识,工作既要认真、会算账,也要会沟通、能做群众思想工作,因此经济普查对“两员”的要求非常高,做好培训工作十分重要。同时,不论是个体户还是企业,普遍存在调查对象在涉及收入情况时特别小心,抵触情绪特别高,甚至不配合等现象。在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情况下,如果我们任由调查对象报收入,往往填报收入特别小,与现场判断十分不相符,也与实际情况相差太远。在调查对象不配合情况下,如果对他们采取《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六条走法律程序,一是抵触对象十分多,如果逐一起诉,就会大大提高普查劳动成本和费用。二是对调查对象起诉,走完法律程序时间特别长,等到获得数据已错过普查时效,普查失去意义。在普查餐饮业时,可以利用餐厅的餐位数、人均消费和翻台数来推算核实餐饮业的营业收入;在普查住宿业时,可以利用住宿业的房间数、房费和入住率来推算核实住宿业的营业收入。
十一、对财务账目不健全的小微企业(含个体户)登记时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高度关注增加值构成主要指标,防止瞒报漏报。职工平均工资、营业利润率、资产折旧率、应缴增值税率等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应现场排查问题、现场解决。
(二)注重数据质量,不宜进行无原则的评估填报。对于重点指标的填报,要注意指标计算口径,熟悉计算方法,重点了解、掌握企业的经营范围、种类、营业收入构成、利润率等关键数据。对企业利润的测算要参考同行业、同类型企业进行比较、多作参考、多方印证,不能单纯依靠企业口头答复进行认定。有关指标的评估,不宜突破实际、胡编乱造,应在合理的区间范围之内。
(三)要严格限定评估填报的自由裁量尺度,加强普查员相关方面业务培训。实务中,每个企业有自己不同的情况,所有非一套表法人企业的情况加起来会更加复杂。应围绕非一套表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开展逐个指标的培训和讲解,同时应给出可供操作的评估建议等。
(四)评估填报应注意相关指标的逻辑关系,指标间应衔接合理。评估填报的数据有别于直接摘录会计核算资料数据,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会有所受损,但不管如何都应该注意指标间的逻辑关系,评估指标间应衔接到位。同时,不宜出现多个指标以元为单位取整为 0的情况,否则客观上给人造成报表质量较差的感官。
(五)注意化解企业顾虑,防止评估填报工作无法进行。评估填报时,企业人员出于顾虑,对利润、营业收入、税收等指标答复可能会有所偏差,甚至不予答复。应先建立良好沟通,化解企业的顾虑和担忧,否则评估工作无法有效开展。
十二、如何识别一产中的二、三产单位?
一产中存在大量涉农单位,比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发展公司、休闲农场、农业观光、民宿、农民手工艺等。这其中不仅有种植、养殖等一产单位,也包括批发零售、生产加工、技术服务、居民服务、娱乐等二、三产行业。按照经济普查方案规定五经普普查对象是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为了保证调查单位不遗漏,在单位清查中,要对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在内的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全面清查。如何正确将一产中涉及二、三产的单位挖掘出来,对精准摸清二、三产业发展十分重要。按照单位清查方法,要先确定调查对象具体从事的主要业务活动是什么,也就是干什么的,再根据调查对象的主要业务活动来确定行业代码。很多涉农单位经营活动涵盖多种经营范围,既从事种植、养殖,又有生产加工、或批发零售、或提供各种涉农服务等,确定它的行业类型主要是按照调查单位的各类经营收入来源占比来确定,最终以营业收入占比最大的那一项经营活动作为该单位的行业认定。比如某农民专业合作社既有种植,又有农药、化肥批发,同时还对周边农民提供种植技术服务,那么在填表时就要认真对它的收入来源项目分别进行计算,如果农药、化肥批发收入最多,那么就应列入批发业,如果提供种植技术服务收入最多,就列入技术服务。另外,如果市场主体直接以农、林、牧、渔业产品为原料进行的谷物磨制、饲料加工、植物油和制糖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以及蔬菜、水果和坚果等食品的加工,那么该市场主体就应列入农副食品加工业。如果市场主体的经营项目是对各种农产品(包括天然橡胶、纺织纤维原料)进行脱水、凝固、去籽、净化、剥皮、初烤、沤软、分等分级、干燥、预冷、保鲜、储藏、包装、以及其他农产品的初加工;其中棉花等纺织纤维原料加工指对棉纤维、短绒剥离后的棉籽以及棉花秸秆、铃壳等副产品的综合加工和利用活动的,就应列入农产品初加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