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包保机制加强定点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解读提纲
第一部分:重要意义
实行单位定点帮扶,是我国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是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我市决战决胜全面小康,打赢脱贫攻坚战,“建成两个中心”、实现“两个全面”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
坚持以全面小康带动脱贫攻坚、以脱贫攻坚推动全面小康,按照“单位帮扶、干部驻村、整村包保”要求,建立健全帮扶单位包保机制,完善落实帮扶单位与选派帮扶干部和包户帮扶干部联动捆绑机制,切实提高帮扶工作成效。
第三部分:包保责任
1.送人才。省、市、县、乡四级实现对750个有扶贫开发任务村全覆盖帮扶,帮扶单位要选派科级以上优秀干部、后备干部驻村扶贫。每支扶贫工作队由第一书记兼任驻村扶贫工作队长,扶贫工作队不少于3人。
2.谋思路。帮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抓定点帮扶工作,经常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开展调查研究,定期召开会议,帮助贫困村、户科学制定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共商脱贫之策,共谋发展之路,解决实际问题。
3.送政策。通过发放宣传册、宣传画、明白纸、入村入户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的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4.送项目。立足实际帮扶产业发展,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将财政涉农资金捆绑集中使用,推动各类项目向贫困县(怀远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集聚。
5.扶动力。充分发挥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主体作用,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坚持依靠外部帮扶和激发内生动力相结合,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扶技、扶业“五位一体”。
6.强基础。坚持把扶贫开发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总抓手,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四部分:组织领导
1.落实帮扶责任。帮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帮扶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研究制定帮扶工作年度计划,细化“四项清单”,督促落实具体帮扶措施。
2.完善牵头机制。帮扶工作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扶贫部门负责帮扶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部门牵头联系各单位选派帮扶干部工作。
3.建立考评制度。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依据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制订和完善帮扶单位成效月通报制度和年度考核办法,帮扶成效考核结果经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当地党委、政府,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二、解读形式
书面解读。
三、解读途径
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等。
四、解读时间
文件正式印发后的第一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