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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固镇县产业扶贫特色种养业商业保险补贴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11-11 10:37   作者:扶贫开发局    来源:扶贫开发局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一、起草背景与必要性
      近年我县实施的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尤其是发展规模较大的辣椒、中药材等产业项目,因为遭遇较重的涝灾,造成部分田块甚至绝收,成为制约特色种养业扶贫项目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近几年部分农产品价格市场波动较大,出现丰产不丰收,致使带贫主体履约“订单”难度大,直接影响贫困户发展产业项目积极性,同时也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贫积极性。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特别是今年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 2019 年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各地要积极探索实施农业扶贫产业政策性保险,针对当地扶贫产业主要风险隐患,科学设置险种、保额、保费,出台补贴政策,规范保险理赔,为贫困户和带贫数量较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包括价格保险在内各种风险的保险保障” 。因此,为最大限度规避产业发展的灾害(疫情)和市场风险,促进特色种养业健康发展、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积极探索实施特色种养业扶贫商业保险符合政策要求,而且非常必要。
      二、主要依据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保险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7〕98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招标等工作的通知》(财经〔2017〕292号)
      3.蚌埠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品种和扩大补贴范围的通知》(财经〔2018〕540号)
      4.《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实施产业扶贫(特色种养业)三大行动的意见》(皖农办〔2018〕133号)
      5.蚌埠市农业林业委员会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中心支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6.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19年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办函〔2019〕415号)
      三、起草过程
      针对本地扶贫产业主要风险隐患,县产业扶贫办和县扶贫局积极探索特色种养业扶贫商业保险。经多次召开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讨论会,县产业扶贫办拟定了《固镇县产业扶贫特色种养业商业保险补贴意见》(建议稿),将作为县政府鼓励支持贫困户参与产业扶贫特色种养业商业保险的政策文件。根据5月14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意见,县分管领导多次召集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局、县财政局和各乡镇进行讨论修改完善。7月15日,再次提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已原则同意。经向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都反馈无意见,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主要内容
      问:保险对象及保障内容?
      答:1.建档立卡贫困户。保灾害,赔偿因自然灾害、病虫害以及疾病、疫病造成的损失。2.参与带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价格,赔偿因农产品市场价格下跌造成的收购价格损失。
      问:保险品种和保险期限?
      答:依据我县2019年产业扶贫贫困户特色种养业项目奖补清单,对已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花生、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不再列入,具体品种详见附表。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实行一年一保,本补贴意见至2021年9月30日终止。
      问:保险金额、保费 ?
      答:结合中央政策性农险政策,按照不低于30%的费率优惠,制定产业扶贫特色种养业综合收入商业保险报价参考表。按照自愿原则,贫困户和带贫主体自主选择保险经办机构,优惠后费率不得高于附表中对应产业品种的优惠后费率。对自愿投保贫困户的保费财政补助60%,贫困户承担40%。缴费及财政补贴方式:以带贫主体为单元,乡镇(或村)组织统一缴费,贫困户缴自身承担的保费,财政承担部分由带贫主体(乡镇)代缴,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带贫主体(乡镇)。经营主体投保的价格险保费只享受保险公司给予的优惠费率,财政不予补贴。对于通过托管寄养带动贫困户参与发展特色种养业的,要求带贫主体对该养殖基地进行全部投保,但仅对带动贫困户代养部分按财政补贴的比例进行财政补助。
      问:财政补助保费申请拨付程序?
      答:核实规模。按照属地原则,由乡(镇)统一组织,与村级共同核实投保品种及其规模。乡、村公示。按照扶贫及财政资金等有关政策要求,对政策进行公开,并对投保情况在村级、乡镇分别进行公示不少于5天。申请补助。乡镇政府依据核实并公示无异议的投保品种及其规模的到户清单和财政补助保费标准向县产业扶贫办申请财政补助资金。县级审批。县产业扶贫办牵头,会同县扶贫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共同进行抽查核实,并网上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审批。拨付资金。县产业扶贫办审核汇总后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请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乡镇。实施补贴。乡镇将保费县级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有关带贫经营主体。
      问:查勘灾情理赔程序怎么规定的?
      答:报案。受灾农户向带动主体反映保险合同约定的灾情,由带动主体统一向保险公司报案。核灾。保险公司在接到灾情报案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查勘灾情,县农业农村部门提供技术支持。保险公司拟定核灾方案报县产业扶贫办,县产业扶贫办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局、县财政局和乡(镇)、村级共同参与核灾,确保在灾害界定、赔付标准等方面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理赔。根据核灾情况和保险合同约定拟定理赔方案,征求投保的经营主体和贫困户意见,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县、乡、村同时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赔款打卡到理赔对象提供的银行账户。对较大案情,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县产业扶贫办会同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与保险公司共同组织协调会商确定。
      问:发生风险隐患后怎样保障理赔及时到位?
      答:县产业扶贫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产业扶贫特色种养业商业保险工作。县扶贫局和县财政局要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好财政补贴经费;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扶贫局牵头负责做好财政补贴保费测算;县农业农村局参加核灾工作,并监督理赔。坚持政策公开,贫困户和经营主体自愿投保、自主选择保险品种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投保。加强对投保申报和审核、财政补助资金拨付、信息公开公示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严禁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助,严禁优亲厚友套取理赔款,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五、创新举措
      积极探索实施特色种养业扶贫商业保险政策,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对我县贫困户特色种养的种类能纳尽纳,切实促进特色种养业健康发展、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积极探索实施农业扶贫产业政策性保险,针对我县扶贫产业主要风险隐患,科学设置险种、保额、保费,出台补贴政策,规范保险理赔,为贫困户提供包括价格保险在内各种风险的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