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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7 09:12   作者:扶贫办    来源:扶贫办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固扶办〔2018〕93号


为保证我县2019年项目实施及时准确以及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度扶贫资金使用计划数,现将2019年扶贫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总量

2018年我县安排扶贫资金10173.78万元(含债务资金139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44万元、省级资金2200.8万元(含债务资金1399万元)、市级资金1391万元(专项资金641万元、存量资金750万元)、县级资金5137.98万元(县级专项资金1800万元、存量资金2121.8万元、整合资金1216.2万元)用于脱贫攻坚。按照扶贫资金安排的相关规定,我县2019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0%以上用于脱贫攻坚,预计2019年我县全年投入财政扶贫资金为10300万元。

二、资金项目实施计划

我县2018年底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已于近期完成县级公告,根据我县项目库调整情况以及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针对项目库中项目,按照择优选取的原则,现制定如下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具体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县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机制,健全制度,提高资金使用针对性,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

一是精准使用财政扶贫资金。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扶贫资金使用要求,所有项目的实施必须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是抓紧时间落实项目,做到项目计划到户、资金使用到户,确保年底前项目完工见效。各单位和各乡镇在实施2019年度扶贫项目时,如遇到实施计划有变动,应及时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项目,及时作出调整。

三是做好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工作。要按照省扶贫办的要求在镇、村两级进行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并留存影像及时上报县扶贫办。

四是由财政局牵头,纪委、扶贫办和审计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对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定期督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随时追查,必要时追究责任。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一定要按照“六个”精准实施脱贫工作,杜绝滞留、侵占、挪用、冒领、贪污财政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附件:固镇县2019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

固镇县2019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汇总表

固镇县2019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xlsx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