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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制定县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2-12-30 17:43   作者:县委巡察办信息员    来源:县委巡察办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察工作,压实巡察工作各责任主体相关责任,近日,我县制定《中共固镇县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着力推动我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清单》共分为8个部分,分别明确了县委、县委书记、县委及县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被巡察党组织、有关部门等在巡察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下一步,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构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联动贯通、协同高效的巡察工作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为现代化美好固镇建设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