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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5 15:27   作者:县委巡察办信息员    来源:县委巡察办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一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成立3个巡察组,于2023年11月8日至12月30日对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县红十字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8家医疗卫生系统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县民政局开展巡审联动,对谷阳镇卫生院、新马桥镇卫生院、任桥镇卫生院等3家乡镇卫生院开展延伸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县红十字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谷阳镇卫生院、新马桥镇卫生院、任桥镇卫生院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监督重点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规律特点,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巡视巡察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受理范围

根据巡察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电、来信、来访。受理信访接待和举报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

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马桥镇卫生院。举报电话:13615526912,电子邮箱:xcz13615526912@163.com;

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红十字会、县中医院、任桥镇卫生院。举报电话:13685524794;电子邮箱:13685524794@163.com;

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县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谷阳镇卫生院。举报电话:13685524795;电子邮箱:13685524795@163.com。

举报箱设置具体位置:投资大厦南门;谷阳酒店大门北侧;县政务服务大厅南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救助管理站、县殡仪馆、县公墓管理中心、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及11家乡镇卫生院门口。

通信地址:固镇县委大院县委巡察办收(邮编 23370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