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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11-20 15:30   作者:县委巡察办信息员    来源:县委巡察办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共固镇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1-2026年)(修订版)》等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十一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派出3个巡察组,对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县红十字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8家医疗卫生系统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县民政局开展巡审联动,对谷阳镇卫生院、新马桥镇卫生院、任桥镇卫生院等3家乡镇卫生院开展延伸巡察。为准确把握本轮巡察的政治定位,明确监督要点,保证监督质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守政治定位,强化政治监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不断增强巡察监督的权威性、震慑力、穿透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心怀“国之大者”,围绕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落实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把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摆在首位,加强对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推动纠正政治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监督重点。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围绕“四个聚焦”,从严从实开展监督,着力破解看病难、看病贵、医疗行业监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的难题,同时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准确把握医疗卫生行业特点规律,精准分析问题在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不同阶段的特征,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的关系,加强对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的综合研判,推动被巡察单位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深化改革、促进发展。

(四)坚持人民立场,贯彻群众路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自觉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推动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切实推动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系统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全面推进落实健康中国行动。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坚持人民至上的政治高度,认真解决群众诉求,自觉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拓宽干部群众反映问题渠道。细化实化巡察信访工作举措,落实巡察组长阅批群众来信和巡察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实行信访事项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增强巡察监督与群众监督整体合力。

(五)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树立正确的监督政绩观,准确把握政策策略,以事实为依据,区分不同性质,精准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有效推动解决问题。落实组长负责制,严格执行组务会制度、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制度等,确保巡察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程序意识,严格按照党章、巡视工作条例和制度规定办事,严格按照巡察授权和方案要求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党组织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重要情况和敏感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加强巡察作风纪律建设,严格内部管理教育,加强和完善作风纪律后评估工作,坚决防治“灯下黑”。

(六)坚持稳中求进,增强政治功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注意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深化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充分发挥人员参与、情况通报、线索研判、督促整改等方面贯通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组织、宣传、政法、审计、财政、统计等监督的贯通协同,规范完善工作机制,推动信息、资源、力量及监督成果共享共用,用好巡察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共享和分析研判,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

二、巡察对象

县委第一巡察组:县民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马桥镇卫生院;

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红十字会、县中医院、任桥镇卫生院;

县委第三巡察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县人民医院、谷阳镇卫生院。

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分别安排检查组,视情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选人用人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期间,加强与县委巡察组的沟通对接,在巡察组组长统一领导下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

本轮巡察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至12月30日。

四、监督重点

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和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重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对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五、有关事项

本轮巡察采取常规巡察、巡审联动和延伸巡察方式开展。对县直部门采取常规巡察,对县民政局开展巡审联动,对乡镇卫生院开展延伸巡察。对上述党组织巡察时,一并巡察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结合巡察统筹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分别负责制定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方案,巡察期间派出专项检查组,加强与县委巡察组的沟通对接,在巡察组组长统一领导下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巡察组组长要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统筹和人员管理,协调安排好进驻时间、材料调阅和个别谈话等工作,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避免集中进驻、重复调阅材料和不必要的重复谈话,专项检查报告经专项检查组组务会研究讨论后报巡察组组长审核把关,按程序报批,重要问题写入巡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