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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4-12 10:00   作者:县委巡察办信息员    来源:县委巡察办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共固镇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1-2026年)(修订版)》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经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十一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共派出2个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4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同时,组建2个巡察组配合市委开展提级巡察。为准确把握本轮巡察的政治定位,明确监督要点,增强监督质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政治定位,强化政治监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中央巡视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不断增强巡察监督的权威性、震慑力、穿透力,有力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为固镇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坚持围绕中心,牢记大局意识。胸怀国之大者,把监督各级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摆在首位,注重监督检查各被巡察党组织立足自身职责定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以及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推动纠正政治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坚持人民立场,贯彻群众路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大兴调查研究,自觉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推动解决问题。督促各被巡察党组织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党的二十大关于乡村振兴、民生福祉等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使群众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细化实化巡察信访工作举措,拓宽干部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全面推行县委巡察码上巡反映渠道,实现重要问题随手一扫、一键直达,落实巡察组长阅批群众来信和巡察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实行信访事项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

(四)坚持问题导向,发扬斗争精神。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巡察全过程各环节,牢固树立两职观念,敢于善于斗争,把发现问题作为首要职责、基本职责,把发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作为工作重点,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坚持以下看上。准确把握被巡察党组织特点规律,重点反映突出问题、主要矛盾和政治生态情况。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的关系,坚持从业务看政治、从现象看本质、从问题看责任。加强对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的综合研判,注重从体制机制上查找原因,推动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深化改革、促进发展。

(五)坚持系统观念,增强监督合力。发挥巡察系统作用和组织优势,加强与被巡察党组织协作配合,根据工作任务,创新工作方式,整体统筹推进。深化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加强与组织、宣传、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的贯通协同,推动信息、资源、力量及监督成果共享共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格局。

(六)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树立正确的监督政绩观,准确把握政策策略,以事实为依据,区分不同性质,精准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有效推动解决问题。落实组长负责制,严格执行组务会制度、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制度等,确保巡察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严格按照巡察授权和方案要求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党组织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筑牢巡察安全防线,重要情况和敏感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加强巡察作风纪律建设,严格内部管理教育,完善作风纪律后评估工作,坚决防治灯下黑

二、巡察对象

县委第一巡察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

县委第二巡察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分别安排检查组,视情对被巡察党组织选人用人情况、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三、时间安排

本轮巡察时间为2024326日至2024525日。

四、监督重点

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和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重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对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同时根据被巡察对象特点,分别细化了具体监督重点

五、有关事项

本轮巡察采取常规巡察,对上述党组织巡察时,一并巡察有关纪检监察机构。巡察组组长要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统筹和人员管理,协调安排好进驻时间、材料调阅和个别谈话等工作,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避免集中进驻、重复调阅材料和不必要的重复谈话,专项检查报告经专项检查组组务会研究讨论后报巡察组组长审核把关,按程序报批,重要问题写入巡察报告。

(一)关于加强一把手的巡察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巡视巡察监督,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提出的重要政治要求,是巡视巡察工作向深拓展的有力举措。要对照《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省市县委若干措施,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对重要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形成专题材料,作为巡察报告附件,一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具体监督重点见附件1)。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属于市管干部的,不形成专题材料。

(二)关于统筹开展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分别负责制定选人用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方案,巡察期间派出专项检查组,加强与县委巡察组的沟通对接,在巡察组组长统一领导下开展专项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