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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

发布日期:2022-12-10 16:15   作者:张厚勤    来源:固镇县统计局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这一系列统计法规、文件的出台,是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坚持党对统计工作全面领导的关键举措,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零容忍的态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统计生态的坚定决心和明确要求。作为统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维护《统计法》的权威贯穿到统计工作全过程,特别是做好学习贯彻、组织落实、加强监督,为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作为统计部门,我们要切实强化政治意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确保统计法治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充分认识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指导地位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定法治信仰,把握前进方向,切实做到融会贯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统计法治工作的绝对领导,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担当作为,全面推动统计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核心是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构筑起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钢铁长城。为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固镇县统计局持续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紧扣国家统计局提出的“三个一批”和“四个必查”对全县所辖乡镇、开发区和相关的县直部门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加强数据源头执法检查,对统计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源头上加强统计执法力度。同时,认真落实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积极探索多部门联合执法形式,并通过强化统计法治培训与服务等多种手段,坚持服务与执法并重,积极预防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社会氛围。统计法律法规是否能够在社会上生根发芽,发挥作用,离不开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参与度,离不开遵守统计法的浓厚社会氛围。固镇县统计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全力做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动社会各界了解统计法、熟悉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维护统计法。统计法治宣传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统计法纳入县委党校培训课程,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动全社会依法统计。要抓好我县统计人员的学习培训,让统计人员切实掌握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使广大统计工作者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努力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统计能力。要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普法宣传,通过送法入企、观看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等方式高频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让调查对象充分认识到在统计调查中的权利和义务,了解统计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切实提高全社会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认可度和配合度。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我们明确了新时代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目标和任务,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全县统计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