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1、谷阳消防救援站位于固镇县南城区,占地面积约30亩,建筑面积约4142万平方米,工期约180日历天,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项目2、烟草专卖局南城区办公综合中心位于固镇县南城区,占地面积约23.2亩,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工期约150日历天,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土保持监测工作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3、三里湾小学建设项目位于固镇县谷阳南路,占地面积约36.5亩,建筑面积约14821平方米,工期约730天,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4、三里湾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本项目包含市政道路、公园、原天原化工厂风险管控、小学四个单项,建设内容包括勘察、设计、工程建设等,总投资约1.9亿元。其中,道路项目总投资约8700万元,建设三里湾路、西圩路、谷阳南路、规划路及堤顶道路,全长5.1千米;公园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规划红线41.9万平方米,其中陆地面积32.9万平方米,水域面积9万平方米;原天原化工厂风险管控总投资约1300万元,位于西圩路南侧,占地4.5万平方米,治理工程包括对地块环境污染进行风险管控,建设防渗墙,修建园林景观等;工期约 730 天,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总预算 7 万元。
二、服务内容:
1.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
2.开展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监测季报、年报及监测总结报告(1、2、3、4);
3.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获得报备文件(1、2、3、4);
4.包含方案编制费用、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用以及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会议费和专家咨询费等为完成委托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三、合格报价供应商 :
我单位现将委托有相关资质的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采购 。
此次工程时间短,任务紧 ,欢迎此前参与过类似项目的 企业参与 , 以固定总价的方式确定中标价格(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项目预算金额) 。
四、 成交标准 :
本次询价成交人确定采用最低报价成交, 具体成交标准如下:
1、本次询价采购只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应当通过随机或二次报价的 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五、询价表提交:
供应商须在 2022年9月1日上午 10:30 前将询价表发至邮箱 gzxzdj @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
邮件主题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按询价表要求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固镇县重点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固镇县投资大厦13楼
电话:0552-2120905
项目报价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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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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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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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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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项目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年 月 日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开展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 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工作内容、要求:
1.工作内容: 。
主要任务为:(1)编制完成《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告书》;(2)配合建设单位通过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取得批复意见;(3)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等相关内容。
2.工作要求:按照本项目合同,按时提交相关成果,并满足如下要求;
(1)乙方应当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确保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内容真实、客观、全面和规范。
(2)乙方应当建立和实施覆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程序,并在现场踏勘、现状监测、数据资料收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核阶段形成可追溯的质量管理机制。有其他单位参与编制或者协作的,乙方应当对参与编制单位或者协作单位提供的技术报告、数据资料等进行审核。
(3)乙方应当建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完整档案。档案中应当包括项目基础资料、现场踏勘记录和影像资料、质量控制记录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4)乙方交付成果报告后,参加相关咨询、审查会议,并根据咨询、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直至通过主管部门审批为止。
第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开展本合同项目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通过专家评审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告报批稿。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顺利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实施方案相关资料等。
2.提供工作条件:甲方协助乙方与项目有关部门联系 。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经费及支付方式为:
合同金额为: 元。
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完成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报告、监测及验收经审批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
地址: .
帐号: .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六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提交工作成果的形式: 见成果清单 。
乙方向甲方提供成果清单
成果名称 |
提交日期 |
提交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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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甲方要求 |
2.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应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及甲方要求。
3.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技术审查及合同履约验收。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待定 。
第七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 甲 方违反本合同第 四条约定,每延长一天,赔偿乙方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2. 乙 方因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成果文件,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但逾期完工违约金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格的5%。如果逾期违约金超过合同价格的5%,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 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人员。如乙方未投入投标承诺的人员进行报告编制工作,甲方可根据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40%。
4. 如因乙方原因,影响项目实施和任务完成的,甲方可以中止本合同,并酌情扣除已付的合同款及履约保证金。
第八条 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 另行协商解决。
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甲 (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双 (乙、双)方所有。
第十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负责人,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工作中相关事务协调联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发生不可抗力。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蚌埠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笫十三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无 。
第十四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工作方案;(4)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禁转包和分包,若出现前述情况,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全额退还已支付合同款项。
3.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告书审查后未予批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合同款项。
4.该项目成果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乙方有义务对成果保密,不得擅自截留使用和转卖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四 份,合同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盖章): 受托方(盖章)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