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携式牙科综合治疗台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6 15:45   作者:卫健委信息员    来源: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固镇县人民医院拟以询价方式对便携式牙科综合治疗台(2套,预算 3.5万元,最高限价:3万元) 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供应商须知:

1 、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供应商应就采购人清单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3、供应商所报价产品必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保证原产正品供货,提供相关资料。

4 、供应商报价包含器械、安装、调试、运费、税费、技术服务等所有费用。

5 、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日期

6、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须在报价响应时提供以下资料:

(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

( 2 )报价表注明品牌、规格型号、单价,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 3 )所投产品的配置清单;

( 4 )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必须原厂加盖公章。

( 5 )所投产品的功能和详细技术的参数响应表、彩页样本。

( 6 )报价函及相关材料合并于一个密封包装袋内,且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7、直接送达设备科,逾期不受理,不接受邮件和网投。开标结果在固镇县人民政府网址公示。

8、供应商如不按以上要求,所递交的文件将不被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9、供应商如对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院的所有采购活动。

10、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函。

二、交货期

接到供货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成交原则:

在符合国家标准、我院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投标不足三家,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 交货地点:固镇县人民医院

五、保修期:1年

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 95 %,半年后一次性付清5%余款,不

计息。

七、投标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 年 4月27日-2023年5月4日 17 时 00 分

地点:固镇县人民医院二楼设备科。

项目联系方式:0552-6015891/6015859


附件:    

便携式牙科综合治疗台  (2套)

一、牙椅

1、采用铝合金材质;最大称重≥100Kg

2、牙椅从低到高有≥5个阶位档

3、配有:痰盂、污水瓶、金属托盘

4、靠背调节角度:100°-175°

5、净重≤15KG,展开尺寸1700*650*550±10%

二、灯

1、采用≥10级可调式LED灯。

2、灯寿命≥10000小时

3、高度调节:80cm-150cm

三、拉杆便携式治疗机

1、额定流量≥60L/min

2、气罐≤7L,净重≤23KG

3、尺寸:≤430*295*615mm,净重≤25KG

4、配置:三用水枪、净水瓶系统、污水瓶系统

5、与牙椅同一品牌

四、医生椅

1、具有3档高度可调节可折叠

2、具有万向轮

3、铝合金材质,承重≥100Kg

五、保修一年

注:上述需全部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