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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汉名苑(前台农民安置房)商铺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9 14:30   作者:城投公司信息员    来源:城投公司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招租人:固镇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名称:房屋租赁

1.位置:固镇县南城区楚汉名苑安置房小区(前台农民安置房)大门东侧第9-10商铺

2.建筑面积:大门东侧9-10间商铺两间两层,共计260

3.用途:用于商业经营、办公

4.现状出租,确认房屋现状为没有自来水、无楼梯,资产所有权无争议。

二、招租标的、起始价及保证金:

1.标的:南城区楚汉名苑安置房小区大门东第9-10间商铺。

2.起始价:年租金18720元起,南城区楚汉名苑小区大门东第9-10间商铺竞标底价为每年6/㎡×12一房一价,此价格仅为房屋租赁竞标底价,该竞标底价包含物业管理费用每年3120元,1元/㎡×12)。

3.竞标保证金:伍仟元(¥:5000.00元整)。(中标可抵当年房屋租金,不中标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无故不参加竞租者,保证金不退;在招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围标、串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打击,保证金不退。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现场竞价时需提供转账凭证。

单位名称:固镇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蚌埠固镇支行

  号:85100012010900000617

 

、出租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四、招租方式:

在固镇县人民政府网站,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进行,一次性书面报价,价高者得。

五、报名时间及开标时间:

报名时间:2025519-2025523日下午5:30止。凭缴租保证金银行回单,经城投公司财务部确认款到账后报名有效。

五、开标时间202552610:30在投资大厦三楼会议室。

六、报名地点:固镇县投资大厦三楼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552-6025821  

、业态限制

不得非法经营,不得经营相关职能部门不允许的项目,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等项目;不得从事影响小区安全及环境卫生的行业;要求符合租赁场所条件的合法经营业务,符合国家环保等要求。

八、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企业资格。

2.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租人将现场对竞租人报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后方可参加竞租。

4.承租人报名时,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法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

 

、租金缴纳

该标的的租金缴纳:租金每年2次缴纳,每半年支付一次,首次租金在签合同后一周内支付。

十、承租要求:

1.承租人按指定用途使用房屋,必须服从固镇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结构和使用用途,保证房屋内卫生、整洁,确保门前卫生三包不得改变房屋周边环境及相关设施、设备,不得进行破坏性建设。房屋内一切设施损毁,由承租人自行修复或照价赔偿按照消防部门、环保部门及城市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不得以噪音、油烟等方式扰民。

2.水电费物业费由承租人自理在租赁期间,乙方按约定使用,是该租赁房屋的实际管理人,租赁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燃气、水电使用不当、消防安全事故及在房屋内摔倒碰撞造成的人员伤亡故等,均与甲方无关。

3.承租人必须守法经营。承租人在承租期间需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必须经招租人书面同意且招租人不予补偿,承租人装饰装修不得破坏房屋整体结构。承租期满后,承租人不得自行拆除。

4.承租期间,若遇国家大型建设、城市改造、政府征用拆迁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原因,租赁合同立即终止,租赁方无条件搬出,招租人对承租人承租期间的装修、装饰不予补偿。

5.租者取得使用权后七天之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次租金,剩余租金满半年后支付,每年租金按合同约定办理。

6.竟租者同等条件下,原租户具有优先承租权。

7.如果多人报名,价高者得。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附件1:出租门面明细表

 

固镇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5519

 

 

 

附件1:

出租商铺明细表

楚汉名苑安置房小区门面

门面编号

面积(㎡)

单价  (元/㎡・月)

楚汉名大门东第9-10间

260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