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固镇动态 > 专题专栏 > 招标采购

固镇县黄元中路西侧324号门面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01 16:16   作者:投资集团信息员    来源:投资集团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招租人:固镇县兴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名称:房屋租赁 

1.位置:固镇县黄元中路西侧324号

2.建筑面积:25.5平方米。

3.用途:用于商业经营(棋牌社除外)。

4.现状出租,资产所有权无争议。

二、招租起始价及保证金:

1.招租起租价:每年10000元。

2.竞标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00元整),(中标转为房租保证金,不中标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无故不参加竞租者,保证金不退;在招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围标、串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打击,保证金不退。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现场竞价时需提供转账凭证。

3.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的,其竞价保证金不退,由处置方重新挂网二次处置,二次处置的成交金额低于一次项目成交金额,由一次项目的成交人补齐差价。

  单位名称:固镇县兴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固镇支行          

  号:1303011019300396089

三、招租年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年。

招租方式:在固镇县人民政府网站,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进行,一次性书面报价,价高者得。

四、报名时间:2025年71日至77日下午17:30止。凭缴竞租保证金银行回单,经固镇县兴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确认款项到账后报名有效。

五、开标时间:2025年78日上午9:00在谷阳路西段22号国投集团1楼会议室。。

六、报名地点:谷阳路西段22号一资产管理部

 系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552-6022116

七、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企业资格。

2.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租人将现场对竞租人报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后方可参加竞租。

4.承租人报名时,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法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

八、承租要求:

1.承租人按指定用途使用房屋,必须服从固镇县兴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结构和使用用途,保证房屋内卫生、整洁,确保门前卫生三包,不得改变房屋周边环境及相关设施、设备,不得进行破坏性建设。房屋内一切设施损毁,由承租人自行修复或照价赔偿,按照消防部门、环保部门及城市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不得以噪音、油烟等方式扰民,如浴池、饭店、棋牌社不得竞租。

2.水电费、物业费由承租人自理,在租赁期间,乙方按约定使用,是该租赁房屋的实际管理人,租赁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燃气、水电使用不当、消防安全事故及在房屋内摔倒碰撞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等,均与甲方无关。

3.实行租房保证金制度乙方逾期不交房租,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缴纳的承租保证金。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在乙方向甲方返还房屋,并结清所欠各项费用后(包括但不限租金、水电费、物业费及相关设施损害赔偿金),甲方应将承租保证金在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

4.承租人必须守法经营。承租人在承租期间需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必须经招租人书面同意且招租人不予补偿,承租人装饰装修不得破坏房屋整体结构。承租期满后,承租人不得自行拆除。

5.承租期间,若遇国家大型建设、城市改造、政府征用、拆迁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原因,租赁合同立即终止,租赁方无条件搬出,招租人对承租人承租期间的装修、装饰不予补偿。

6.竞租者取得使用权后七天之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一年租金。以后租金一年一付,每年租金按合同约定办理。

7.竟租者同等条件下,原租户具有优先承租权。

8.如果多人报名,价高者得。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固镇县兴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