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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集镇再生资源中心房屋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1 15:08   作者:刘集镇信息员    来源:固镇县刘集镇政府    阅读: 次   字体:[  ]   保护视力色:

刘集再生资源中心房屋位于刘集镇五固路北侧,2012年建造完成;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决定公开挂网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造概况

建筑面积220㎡,总层数1层,规格:1、砖混一层面积约120㎡(2012年建造);2、砖瓦一层面积约100㎡(2012年建造),院内土地面积1384㎡。

二、招租方式

1、公开招租,需长期租赁

2、租金:年租金不低于1.79万元。

3、竞价取得承租权,价高者得。

三、租金交付方式

签订《租赁合同》时租金实行年付费方式,租金交付时间需在上次合同截止时间前1个月交付下一租期时间段的租金。

四、招租对象

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及良好信誉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五、保证金及法律后果

1、承租人报名登记时需交付人民币5000元作为招租保证金。

2、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3个工作日内缴纳租金;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租金的,招租方视为承租人已放弃租赁权,报名保证金5000元不予退还。

3、承租人自行到现场查看招租标的物的情况,一经交纳保证金即表示对所有情况有了清晰的了解,并承认标的物的现状,对自己的承租行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招租人只提供相关手续,其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六、报名要求

法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并交付复印件。

七、承租条件

1、承租人报名时需交纳保证金。

收款单位:固镇县刘集镇人民政府

账号:1229570104000004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固镇刘集支行

2、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损坏物品负责赔偿。

3、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的,不得对外转租,如发现转租行为,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八、报名方式

1、时间:2025年7月11日起至7月1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将报名材料送至刘集镇财政所一楼。

2、地点:固镇县刘集镇人民政府

3、联系人:吴主任   1809656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