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集镇再生资源中心房屋招租公告
刘集镇再生资源中心房屋位于刘集镇五固路北侧,2012年建造完成;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决定公开挂网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造概况
建筑面积220㎡,总层数1层,规格:1、砖混一层面积约120㎡(2012年建造);2、砖瓦一层面积约100㎡(2012年建造),院内土地面积1384㎡。
二、招租方式
1、公开招租,需长期租赁。
2、租金:年租金不低于1.79万元。
3、竞价取得承租权,价高者得。
三、租金交付方式
签订《租赁合同》时租金实行年付费方式,租金交付时间需在上次合同截止时间前1个月交付下一租期时间段的租金。
四、招租对象
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及良好信誉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五、保证金及法律后果
1、承租人报名登记时需交付人民币5000元作为招租保证金。
2、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3个工作日内缴纳租金;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租金的,招租方视为承租人已放弃租赁权,报名保证金5000元不予退还。
3、承租人自行到现场查看招租标的物的情况,一经交纳保证金即表示对所有情况有了清晰的了解,并承认标的物的现状,对自己的承租行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招租人只提供相关手续,其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六、报名要求
法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并交付复印件。
七、承租条件
1、承租人报名时需交纳保证金。
收款单位:固镇县刘集镇人民政府
账号:1229570104000004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固镇刘集支行
2、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损坏物品负责赔偿。
3、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的,不得对外转租,如发现转租行为,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八、报名方式
1、时间:2025年7月11日起至7月1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将报名材料送至刘集镇财政所一楼。
2、地点:固镇县刘集镇人民政府
3、联系人:吴主任 1809656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