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国家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7-08-23 20:23 来源:王庄镇 作者:王庄镇

为扎实推进定远县国家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建设,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8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立足基层实际,大胆先行先试,积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探索实践,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依据政府权责清单,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2. 注重重点突破。以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和服务事项为重点,按照《通知》确定的试点任务,选取部分县直单位、面向所有乡镇,先行探索、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最终实现政府所有政务领域和服务事项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

3. 强化标准引领。基于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编制公开事项目录,探索建立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根据政府权责清单和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4. 适应基层特点。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三)工作目标

“四促、四化、一品牌”为标尺,推进试点工作,检验试点成果,放大试点成效。

1. 试出“四促”实效。以公开促落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将公开透明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确保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改革举措落地生效。以公开促规范。着力推进公开事项的清单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方式、时限、程序,规范各行政机关的行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以公开促服务。适应公众的期待和需求,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以公开促廉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公众通过事前了解、事中参与、事后监督等多种手段规制行政权力,促进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建设廉洁高效政府。

2.创出“四化”经验。公开事项标准化。依据权责清单、涉企收费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对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项细化,建立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公开流程规范化。全面梳理和优化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公开服务便捷化。丰富政务公开的平台载体,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方便公众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公开工作制度化。严格落实审议、评议、反馈、备案、责任追究等五项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使政务公开常态化、长效化。

3.打出地方品牌。用好国家试点招牌,打出定远政务公开品牌,构建形成有地方特色、有区域影响、有示范意义的优质政务环境、高效营商环境、便民服务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任务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我县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8个方面内容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期内,在总结探索经验基础上,着眼《通知》其他试点内容,结合我县实际,适时扩大试点领域,力争实现政务公开试点全覆盖,着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

(二)任务内容

坚持创新引领,强化服务思维,遵循惠民导向,务求公开实效,着力实施六个方面任务。

1. 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依据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8个方面责任单位,要制定出台本部门本系统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及时动态更新,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2. 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系统梳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探索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明确不予公开的事项名称、情形和依据,并及时进行调整更新。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3. 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在全面梳理细化基础上,围绕具体事项逐项确定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覆盖“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全环节。汇总编制试点事项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4. 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把“五公开”工作要求具体落实到办文、办会中,推动政务公开内容贯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汇总编制试点事项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根据操作实效和公众需求,实行动态调整。

5. 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网站与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间的联动,发挥整体效应。全面提升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村为民服务中心建设水平,综合利用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公示栏等平台,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

6. 扩大政务公开参与范围。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畅通公众表达意愿渠道,利用互联网构建公众参与新模式,加强政民互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保障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完善重大政务舆情联席会商制度,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

三、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从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按照摸清底数、编制方案、动员部署、组织实施、中期评估、总结验收等六个阶段进行。

(一)摸清底数。对照试点内容,认真梳理排查,全面掌握相关行业已公开的信息类别和公开依据、时限、平台及方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试点事项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完成时限:2017年8月上旬)

(二)编制方案。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定远实际,在征求省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我县试点实施方案。(完成时限:2017年8月上旬)

(三)动员部署。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凝聚合力。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专班,制定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推进政务公开软硬件体系建设。各试点事项相关责任单位对照全县总体方案,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具体操作方案,细化措施,成立组织,落实责任。(完成时限:2017年8月中旬)

(四)组织实施。对照试点目标任务,构建县直部门横向发动、县乡村纵向联动的试点工作体系,建立月分析调度、季检查督导、半年总结评估的工作机制,确保2017年内夯实基础,2018年上半年完善提升,2018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各项任务。(完成时限: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

(五)中期评估。2017年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查摆问题,分析不足,完善实施办法和配套举措,研究确定试点事项扩面方案,推动试点工作在面上拓展、在质上提升。(完成时限:2018年1月)

(六)总结验收。对我县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进行全面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直试点责任单位、各乡镇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力量,组建专班,集中办公。县直试点责任单位、各乡镇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小组,落实工作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单位、本乡镇试点工作。把试点工作列入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分析解决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鼓励探索创新。县直试点责任单位、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开阔思路、创新举措,丰富形式、完善载体,勇于出新招、出亮点,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形式更灵活、方式更多样,为全县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县政务公开办将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培育先进典型单位,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试点工作上水平、创特色。

(三)营造浓厚氛围。在县政府网站首页开设试点工作专栏,集中展示我县试点工作情况,扩大公众参与,让群众及时了解试点工作动态,监督试点工作进展,共享试点工作成效。加强专题培训交流,提升专业水平,促进各地各部门相互学习借鉴。积极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传媒,广泛宣传试点工作动态,加强示范引导,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考核激励。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对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将试点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分值权重不低于4%。建立效果评估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监测评估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群众满意度、试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1.定远县国家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任务推进表

00001.   2.定远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事项及责任单位分解表

 

 

附件1

定远县国家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工作任务推进表

推进

阶段

主要任务

责任

单位

时限安排

1

摸清底数

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县政务公开办、县直试点责任单位

2017年8月上旬

2

编制方案

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在政府网站公开并报送省市政务公开办备案。

县政务公开办

2017年8月上旬

3

动员部署

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议。

县政务公开办

2017年8月中旬

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具体操作方案。

县直试点责任单位

2017年8月中旬

4

组织实施

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县政务公开办、县直试点责任单位

2017年8月上旬

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

县政务公开办、县直试点责任单位

2017年8月中旬

编制试点事项公开流程。

县政务公开办、县直试点责任单位

2017年8月中旬

制定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立月分析调度、季检查督导、半年总结评估的工作机制。

县政务公开办、县直试点责任单位

2017年9月底前,按月度、季度开展工作

完善政务公开硬件体系建设,提升乡镇、村为民服务中心。

各乡镇政府

2017年10月底前

升级改造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县政府办、县政务公开办

2017年9月底前

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

县政务公开办、县直试点责任单位

2017年9月底前

扩大试点领域,实现政务公开试点全覆盖。

县政务公开办、相关县直单位

2018年6月底前

择优选择第三方机构,开展试点工作季度动态评估。

县政务公开办

2017年8月底前落实,按季度开展工作

5

中期评估

对2017年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实施办法和配套举措,研究确定试点事项扩面方案。

县政务公开办、相关县直单位

2018年1月底前

6

总结验收

开展试点工作评估验收,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送省、市政务公开办。

县政务公开办、相关县直单位

2018年7月底前

 

 

附件2

 

定远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事项及责任单位分解表

 

序号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备注

1

 

 

 

 

 

 

扶贫救灾

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脱贫攻坚九大工程涉及的县直相关单位。

 

2

农村危房改造

县规建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

 

3

征地补偿

县国土房产局、县审计局,各乡镇。

 

4

拆迁安置

县规建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

 

5

保障性住房

县规建局、县公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6

义务教育

县教体局、县财政局。

 

7

公共资源交易

县公管局、县国土房产局、县规建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管局。

 

8

市政服务

县规建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委、县安监局、县经信委、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局运管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林业局、县物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公司、县自来水厂、县华润川油天然气公司、县深燃天然气公司、县新奥天然气公司、县城市公交公司、县安广公司。

 

9

监督保障

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效能办,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务公开办、县政府应急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