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安徽阜阳界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界首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10月13日
界首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88号)精神,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府服务全过程,立足试点探索,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全市政务公开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2.强化标准引领。基于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探索建立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3.适应基层特点。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结合各部门、各行业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4.做好统筹结合。坚持与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众服务清单相结合,确保单位职能和承诺事项全部纳入;坚持与现有公开目录相结合,确保公开连续性、稳定性;坚持与基层工作实际相结合。确保公开事项重点突出,易操作、可复制。
(三)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工作要求,2018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模式,为全国和我省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发挥示范效应。
二、试点范围
根据国办发〔2017〕42号、皖政办秘〔2017〕188号文件要求,我市重点围绕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6个方面内容开展试点工作,同时在农村土地流转方面探索扩展试点内容。
三、重点任务
(一)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依据省政务公开办下发的梳理指南,组织试点单位对试点范围涉及的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二)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在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要求、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公开标准要覆盖该事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以下简称“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公开工作全环节,并定期审查、动态调整。
(三)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要求,全面梳理、编制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四)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公开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的实施工作,在实施中不断细化、完善标准。实施工作主要包括调整完善市政府和相关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升级改造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相关领域信息发布工作,主动加强与省直部门的沟通汇报,总结完善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
(五)丰富政务公开方式。根据省政务公开办编制出台的县级政务公开网络平台技术规范,优化本市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内容展现和系统功能,提升发布、解读、回应效果。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获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加强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成立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并在2018年预算中安排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试点领域涉及单位为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各试点工作责任单位要强化人员保障,确保由专人负责试点相关工作。
(二)鼓励探索创新。各试点工作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为下一步全市试点工作积累经验。
(三)强化考核监督。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督查考核局将定期、不定期对各试点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内容,对试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试点工作落实不到位、敷衍应付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界首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
2.界首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进度安排
3.界首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事项及责任单位
分解表
附件1
界首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应鹏飞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顾小东 市政府办公室(人防办、法制办、金融办)主任
于 伟 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安徽阜阳界首高新
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
成 员:徐新士 市住建委(城管执法局)主任(局长)
张应举 市农委(林业局)主任(局长)
申慧亮 市财政局局长
梁 志 市教育局局长
王巨良 市民政局局长
张亚飞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国辉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春泉 市扶贫办主任
于志强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务公开办,于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界首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进度安排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时间进度 |
1 |
梳理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编制标准(草案)。 |
市政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直试点领域涉及单位 |
2017年9月底前 |
2 |
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工作方案。 |
市政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
2017年10月初 |
3 |
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专题专栏。 |
市政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
2017年10月初 |
4 |
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报省直主管部门和省政务公开办。 |
市政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各试点单位
|
2017年10月底前 |
5 |
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对试点领域公开工作进行培训。 |
市政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
2017年11月 |
6 |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发布的网络平台技术规范升级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
市政办 |
2017年12月 |
7 |
健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开展2017年基层政务公开试点监测、督查工作。 |
市政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
2018年1月 |
8 |
组织对试点工作进行县级中期评估,研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督促指导工作推进。 |
市政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
2018年3月底前 |
9 |
根据省中期评估反馈结果,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
市政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各试点单位 |
2018年5月底前 |
10 |
进行试点工作评估验收,形成试点工作总结,迎接各级评估验收。 |
市政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
2018年8月 |
附件3
界首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事项
及责任单位分解表
序号 |
主要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保障性住房 |
市住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相关乡镇 |
2 |
农村危房改造 |
市住建委及相关乡镇 |
3 |
扶贫救灾 |
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减灾救灾委成员单位 |
4 |
市政服务 |
市住建委(城管执法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体育局)、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台、消防大队 |
5 |
公共资源交易 |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及相关乡镇 |
6 |
义务教育 |
市教育局,各乡镇 |
7 |
农村土地流转 |
市农委,各乡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