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徽州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国家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1-26 10:45 来源:王庄镇 作者:王庄镇

各乡、镇人民政府,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徽州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国家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 

徽州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国家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88号)要求,现就我区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国家级试点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权力运行公开全过程,立足试点探索,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基本原则 
  1.立足区情实际,及时准确公开。结合各部门业务特点,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权力和办理流程,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提升群众满意度。 
  2.强化标准规范,稳步推进公开。参照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结合徽州区实际,编制适用性广、科学性高、操作性强的区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 
  3.加强工作协调,完善试点工作。在区政务公开试点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区政务公开办会同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投资类项目审批等业务主管部门建立试点工作协调指导机制,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国家级试点工作,统一规范政务公开的组织架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推动全区政务公开水平明显提升,政府职能切实转变,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到2018年7月底,完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国家级试点任务。 
三、   试点范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我区围绕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方面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国家级试点工作。同时,结合区情实际,增加投资类项目审批试点内容。 
  四、重点任务 
  (一)规范政务公开目录。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职能特点,依据梳理规范,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二)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各单位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为,建立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规范水平。在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要求、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 
  (三)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各单位立足基层实际,全面梳理、编制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把“五公开”工作要求具体落实到办文、办会中,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公开流程要覆盖该事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公开工作全环节。主动和省、市政府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加强沟通,通过试点工作不断检验、完善公开流程标准。 
  (四)丰富政务公开方式。各单位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技术规范和政府网站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优化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内容展现和系统功能。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综合利用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微博、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 
  五、实施步骤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国家级试点工作按照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验收总结等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7-9月) 
区政府制定徽州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国家级试点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并报送省政务公开办备案。集中时间、人力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切实增强主动性、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0月-2018年5月) 
政务公开主体单位要认真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细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做好省政务公开办对我区国家级试点中期评估的准备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全面推行规范化政务公开。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8年6-8月) 
2018年8月底前完成所有试点工作,迎接国家、省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小组的评估验收。区政务公开办总结我区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并完成报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国家级试点工作作为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成立区政务公开国家级试点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组成。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协调和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规定,分解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办理主体内部明确公开事项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府日常工作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切实把“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会议办理程序,建立健全的公开目录,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对照审查。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单位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信息公开网开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国家级试点”工作专栏,并利用展板、电子屏、条幅、宣传页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区政务公开办适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加强考核监督。区政务公开办把试点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范畴,开展重点督查。定期向区政务公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试点工作进展报告,通报试点工作情况,强化工作落实。 
   
  附件: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1
制定我区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并完成报送。
区政务公开办
2017年9月底前
2
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
区政务公开办、区直各单位、各乡镇
2017年11月底前
3
完善政务公开国家级试点工作机制。
区直各单位、乡镇
2017年10月底前
4
汇总编制征地补偿公开事项标准规范。
区国土局
2018年6月底前
5
汇总编制拆迁安置公开事项标准规范。
区国土局、区住建委、区房管局
2018年6月底前
6
汇总编制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市政服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
区房管局、区住建委、区自来水公司、区供电所
2018年6月底前
7
汇总编制扶贫救灾公开事项标准规范。
区民政局
2018年6月底前
8
汇总编制公共资源交易公开事项标准规范。
区招管局
2018年6月底前
9
汇总编制义务教育公开事项标准规范。
区教育局
2018年6月底前
10
汇总编制投资类项目审批审批公开事项标准规范。
区发改委、区国土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局、区住建委、区人防办、区水利局、区气象局、区消防大队
2018年6月底前
11
开展试点工作宣传交流。
区政务公开办、各相关部门、各乡镇
持续推进
12
开展对政务公开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评估。
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国家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
持续推进
13
总结我区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并完成报送。
区政务公开办
2018年8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