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浦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陵各单位:
《南陵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9月29日
南陵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我省政务公开试点建设要求,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立足试点探索,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需求导向。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依据政府权责清单,听取群众意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2、注重点面结合。以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和服务事项为重点,按照《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88号,以下简称《通知》)确定的试点任务,先行探索、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最终实现我县所有政务领域和服务事项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
3、适应基层特点。立足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结合我县特点,编制适用性广、科学性高、操作性强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三、工作目标
2018年7月底前,完成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发挥试点效应。
四、主要任务
根据《通知》要求,我县就“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期内,在总结探索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力争达到试点标准,着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
五、实施步骤: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部门 |
时间进度 |
1 |
在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专栏 |
县政府办、 县政务公开办 |
2017年9月底前 |
2 |
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在本县政府网站公开并报送省政务公开办备案 |
县政府办、 县政务公开办、各相关单位 |
2017年9月底前 |
3 |
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对试点领域公开工作进行培训 |
县政府办、 县政务公开办、 |
2017年10月 |
4 |
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 |
县政府办、 县政务公开办、各相关单位 |
2017年11月底 |
5 |
自查问题,对我县试点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实施完善 |
县政府办、 县政务公开办、各相关单位 |
2018年3月 |
6 |
健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
县政府办、 县政务公开办、各相关单位 |
2018年4月底 |
7 |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发布的网络平台技术规范升级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
县政府办、 县政务公开办 |
2018年4月底 |
8 |
根据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小组中期评估反馈结果,及时进行整改完善。 |
县政务公开办、各试点单位 |
2018年5月底前 |
9 |
做好对试点工作的宣传交流 |
县政府办、 县政务公开办 |
持续推进 |
10 |
进行试点工作评估验收,形成试点工作总结,迎接各级评估验收。 |
县政府办、 县政务公开办、各相关单位 |
2018年8月 |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陵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县政务公开办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委、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委、县农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务公开办,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试点工作联络员。
2、鼓励探索创新。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开展试点,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要通过开展社会评价或者第三方评估,广泛收集公众对试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3、做好考核评估。建立激励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把试点任务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通过开展社会评价或者第三方评估,持续推进工作,对试点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