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7-08-24 17:04 来源:王庄镇 作者:王庄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8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我市的各项实施举措,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立足试点探索,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全面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质量。

    2018年7月底前,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有效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形成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打造我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品牌。

    二、试点范围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安排,结合我市实际,选取怀远县作为省级试点单位,在完成省赋予“保障性住房”试点任务的同时,紧密对接国家各部门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建设县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内容规范,编制适用自身实际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探索形成县政府本级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选取蚌山区作为市级试点单位,紧密对接国家各部门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重点围绕区政府职能和工作实际建设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内容规范,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探索形成区政府本级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选取五河县头铺镇、固镇县王庄镇、淮上区沫河口镇作为市级试点单位,紧密对接国家各部门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围绕乡镇政府职能和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专项资金、脱贫攻坚、为民服务、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农村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等公开事项开展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探索形成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选取龙子湖区治淮街道、禹会区迎淮社区作为市级试点单位,紧密对接国家各部门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围绕街道(社区)职能和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征地拆迁、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为民服务、社会救助、人口计生等公开事项开展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探索街道(社区)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三、重点任务

    市政府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依据国家、省政府政务公开事项梳理规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各试点单位依据梳理规范,结合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二)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各试点单位在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内容要求、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公开标准要覆盖该事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以下简称“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等公开工作全环节。市政府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对口省直部门的对接,加强对口县区政府部门编制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承上启下作用,及时将上级政策标准转化为试点指引。各试点单位要主动加强沟通配合,通过试点工作不断检验、完善标准。

    (三)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各试点单位全面梳理、编制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把“五公开”工作要求具体落实到办文、办会中,全面加强公开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

    (四)充实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公开标准。各试点单位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做好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的实施工作,在实施中围绕单位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不断细化、完善标准。实施工作主要包括调整完善县区、乡镇政府和相关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升级改造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强相关领域信息发布等。怀远县、蚌山区政府要组织协调县、区政府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做好公开目录建设和信息发布工作。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督促、指导。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农林委、市行政审批局、市扶贫办等市直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试点工作情况,进一步总结完善本行业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丰富政务公开方式。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推进“五公开”要求,优化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内容展现和系统功能,提升发布、解读、回应效果。各试点单位要推广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建设成果,对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完善升级,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要根据基层实际情况,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做好试点工作统筹协调,成立蚌埠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小组,组长由市政务公开办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编办、市发改委(物价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工商质监局、市农林委、市行政审批局、市扶贫办、市信息办等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各试点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不断探索创新。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试点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要在公开制度、内容和方式上大胆创新,为全面提升我市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供可复制的经验。

    (三)加强工作对接。各试点有关单位要加强与上级相关试点内容要求、时间节点、成果运用等的“无缝”对接,确保试点工作不走弯路。在政府网站首页开设试点工作专题,集中宣传展示试点工作情况,扩大公众参与,让群众及时了解试点工作动态,监督试点工作进展,共享试点工作成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试点单位要采取座谈讨论、行业系统研讨等多种方式加强交流,促进相互学习借鉴。市政务公开办将跟踪了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就试点单位的经验做法组织开展交流活动。

    (四)强化考核监督。市政务公开办把试点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定期开展试点工作检查督查,并对试点工作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任务分工

 

 

2017年8月21日


附件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任务分工

 

序号

省、市级试点单位

试点任务

   1    

怀远县政府

完成省“保障性住房”试点任务,编制县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内容规范

   2    

蚌山区政府

编制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内容规范

   3    

五河县头铺镇

专项资金、脱贫攻坚、为民服务、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农村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

   4    

固镇县王庄镇

专项资金、脱贫攻坚、为民服务、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农村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

   5    

   龙子湖区治淮街道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为民服务、社会救助、人口计生

   6    

  禹会区迎淮社区

征地拆迁、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为民服务、社会救助、人口计生

   7    

  淮上区沫河口镇

专项资金、脱贫攻坚、为民服务、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农村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