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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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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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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负责举报调查、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举报立案查处完毕后,对于符合《安徽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规定》奖励条件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并根据举报人奖励意愿启动奖励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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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对被投诉举报的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根据举报人意愿填写《安徽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审核表》——批准后制作《安徽省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告知书》——告知举报人领取方式和期限。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安芳 受理登记 受理登记
办结 0.5个工作日 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安芳 督办、反馈 督办、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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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国家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七条: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直接收到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进行受理、转办、移送、跟踪、督促、审核等;  (二)对上级转办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进行转办、移送、跟踪、督促、审核、上报等;  (三)对下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四)收集、汇总、分析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按要求定期向上一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报告;  (五)承担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培训工作。
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报材料及证据,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提供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等详细信息。
药品类举报必须查实处罚后,符合举报奖励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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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52-213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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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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