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给付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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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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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入伍证明材料等 | 必要 | 原件1份 | 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携带相关材料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予以核实并确认优待金金额;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发放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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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秦爱斌 | 固镇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2011年7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秦爱斌 | 固镇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2011年7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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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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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优待金由义务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政府发放,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义务兵,不予优待。应征青年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军,优待金是在各地下达征兵任务时定下来的,并列入当地乡财政预算。不在户口所在地入伍的义务兵,其家属不享受优待金。但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入伍不属于异地入伍,应发给家庭优待金。 | |
优待金的标准为士兵入伍前所在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所以全国各地的优待金标准是不同的,并且在同一个省的不同市、县,优待金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 |
对在服义务兵役期间立功受奖的,增发优待金。具体标准为: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立一等功的,按照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5%增发,荣立二等功的按10%增发,荣立三等功的按5%增发,获得多个立功奖项的,按其中最高级别奖项增发优待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