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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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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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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农业部令第5号)第七条 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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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线上在政务服务网/窗口申请。
2.受理:受理人在政务服务运行平台核验受理/线下核验受理。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审核未通过的应及时告知,并告知其需要补正的材料;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交到承办人核查,对材料技术性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窗口,并出具《补正通知书》。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取回退件,申请人可整改后重新申请。
4.办结送达:窗口当场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固镇县农业农村局 程波 受理岗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收审查申请资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审查 0.5个工作日 固镇县农业农村局 程波 审查岗 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结合相应的法律、法规提出审查意见。
办结 0个工作日 固镇县农业农村局 程波 办结岗 准予许可的,制发行政许可文件、证照等材料;不予许可的,制发不予许可决定书,通知申请人领取相关证照、文件、决定。
送达 0个工作日 固镇县农业农村局 程波 送达岗 依申请人要结果快递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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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具备条件的可以进行核发。
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改变农药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调整分支机构,或者减少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农药经营许可分为首次申请、延续、变更三类,应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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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2-6012612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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