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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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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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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争议请求给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六)请求赔偿与交通、工伤、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相关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七)请求赔偿因高危作业造成损害的; (八)请求赔偿因使用假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农业生产损失的;(九)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的;(十)因见义勇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十一)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民事权益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事项作出补充规定。第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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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现场或者电话详细叙述情况,根据情况进行解答。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固镇县司法局 王丽虹 法律援助中心 提供法律援助,接受群众申请服务,解答法律咨询
办结 0.5个工作日 固镇县司法局 桑永娟 法律援助中心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者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说明。申请人的请求不属于本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送达 0个工作日 固镇县司法局 桑永娟 法律援助中心 送达结果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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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蚌埠市固镇县城关镇206号信访局一楼法律援助中心
全国统一热线12348
(一)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二)刑事辩护、刑事代理;(三)民事诉讼代理;(四)行政诉讼代理;(五)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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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2-6077317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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