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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退出管理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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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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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承租人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或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隐瞒、虚报或者伪造住房、人口、收入、财产状况,不符合承租条件的;(二)转租、出借保障性住房的;(三)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性住房居住的;(四)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五)损毁、破坏保障性住房拒不恢复原状,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的;(六)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办理流程 流程图

网上申请:申请人申请→中心受理→主动上门核实并办结;
窗口办理:1、收件:房管局收退房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 2、受理:市保障办收到申请材料,完成受理工作 3、办结:各区保障办将保障对象退出蚌埠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并向社会公示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周玉凤 网上办结 受理:市保障办收到申请材料,完成受理工作
办结 0.5个工作日 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倪恒琳 快递送达 办结:各县区保障办将保障对象退出蚌埠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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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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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2-6015527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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