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资格确认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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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各乡镇上报的初审后的花名册及个人档案。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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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申请审核表 | 必要 | 原件1份 | 电子用于网上申报,纸质、原件用于线下办理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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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簿 | 必要 | 原件1份 | 电子用于网上申报,纸质、原件用于线下办理 | 查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休证 | 必要 | 原件1份 | 电子用于网上申报,纸质、原件用于线下办理 | 查看 | ||
申请人银行卡 | 必要 | 原件1份 | 电子用于网上申报,纸质、原件用于线下办理 | 查看 |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必要 | 原件1份 | 电子用于网上申报,纸质、原件用于线下办理 | 查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必要 | 原件1份 | 电子用于网上申报,纸质、原件用于线下办理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备齐材料后,向村级(社区)提出申请,填写《XX市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申请审核表》,并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职工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村级(社区)收集材料上报乡镇;
2.乡镇收到村级上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形成花名册及个人档案上报县区卫计委;
3.县区卫生计生部门对乡镇上报的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形成花名册,报县区财政局打卡发放。
4、申请人登陆政府政务服务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
2.乡镇收到村级上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形成花名册及个人档案上报县区卫计委;
3.县区卫生计生部门对乡镇上报的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形成花名册,报县区财政局打卡发放。
4、申请人登陆政府政务服务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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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朱琳洁 | 受理岗 | (1)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打印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材料清单(或加盖注有“所有材料齐全”字样的印章)、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批准文书发放方式、办理进程查询方式、收费状况等信息。对于事项受理后依法需要公示、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测绘、鉴定、专家评审等的,应在受理通知书上注明(包括所需时限),告知申请人。 (2)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 (3)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齐补正通知书应提供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承诺办结时限、需补齐补正材料目录以及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质(原件或复印件)、如何补正等信息。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再来办理时,可直接调出补齐补正办件继续办理。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朱琳洁 | 办结岗 | 将决定最终送达当事人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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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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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 |
符合条件的对象,带上述相关证件或证明,向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国家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退休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 |
《独生子女光荣证》、身份证、户口本、退休或其他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