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清单名称 |
房地产交易合同网上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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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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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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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420170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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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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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0323003048317D434201702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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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自助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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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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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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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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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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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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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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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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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固镇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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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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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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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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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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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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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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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辖区内房地产交易合同网上签订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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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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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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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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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市级:辖区内房地产交易合同网上签订
县级:辖区内房地产交易合同网上签订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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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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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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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渠道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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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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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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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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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方式 |
0552-60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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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0552-6028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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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1.申请人提出申请2.权利人已取得所有权3.房屋未被查封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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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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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 《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建办房〔2015〕45号)1.3: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是指对房屋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活动以及房屋面积、产权档案等的管理,具体包括:(三)存量房转让管理,包含购房资格审核与房源信息核验、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等。
2.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构建统一的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为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三)房地产交易合同网上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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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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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
基本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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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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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编码 |
11340323003048317D4342017023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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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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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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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形式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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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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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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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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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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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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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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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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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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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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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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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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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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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内容 |
辖区内房地产交易合同网上签订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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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办机构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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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权限划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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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标准 |
市级:辖区内房地产交易合同网上签订
县级:辖区内房地产交易合同网上签订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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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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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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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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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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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段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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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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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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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预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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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渠道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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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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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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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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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驻大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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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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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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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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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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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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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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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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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1.申请人提出申请2.权利人已取得所有权3.房屋未被查封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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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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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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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交易合同网签信息确认单 |
必要 |
原件1份
|
|
无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
|
1.受理:材料提供齐全办理;
2.办结:审核后录入交易信息,批准后打印买卖合同。
3.送达:依申请人要求快递送达。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刘超 倪小军 |
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 |
A.B岗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刘超 |
办结岗 |
作出准予或不予办理事项的决定,办结打印买卖合同。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刘超 |
送达岗 |
依申请人要求送达办件结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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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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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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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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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
0次
非常不满意
问题 |
解答 |
|
是 |
|
1、身份证原件;2、产权证书原件;3、纳税证明;4、其他必要要件。 |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