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伐许可证办理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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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位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3、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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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伐申请表 | 必要 | 原件1份 | 填写规范、真实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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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伐作业设计书 | 必要 | 原件1份 | 材料真实有效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上年度采伐更新证明(上年度未实施采伐的需加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材料真实有效 | 示例样表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窗口对材料进行审查,合格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合格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3.出具结果文件。
4.窗口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也可自愿到窗口取件。对于不予许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和救济渠道,以及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窗口对材料进行审查,合格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合格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3.出具结果文件。
4.窗口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也可自愿到窗口取件。对于不予许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和救济渠道,以及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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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李成轩 | 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收审查申请资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 无 |
审查 | 1个工作日 |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周长宏 | 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 准予许可的,制发行政许可文件、证照等材料;不予许可的,制发不予许可决定书,通知申请人领取相关证照、文件、决定。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苗啸 | 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 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结合相应的法律、法规提出审查意见。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苗啸 | 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 依申请要求送达结果 | 无 |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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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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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提出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其他单位申请采伐许可证时,必须提出有关采伐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对伐区作业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有权收缴采伐许可证,中止其采伐,直到纠正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