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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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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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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对象为: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该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身份证 必要 原件1份 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材料并计算一次性抚恤金,按遗属协议确定的分配方案进行发放。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秦爱斌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管理中心 是否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未满18周岁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办结 0.5个工作日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秦爱斌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管理中心 核查是否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未满18周岁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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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   (一)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   (二)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   (三)因患职业病死亡的;   (四)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   (五)其他因公死亡的。   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以外的其他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对待。
现役军人因公牺牲,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
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   (一)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   (二)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   (三)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参加处置突发事件死亡的;   (四)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实验死亡的;   (五)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堪为后人楷模的。   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烈士对待。
批准烈士,属于因战死亡的,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属于非因战死亡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属于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堪为后人楷模的,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
包含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

  • 0552-6028911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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