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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做出突出贡献护士的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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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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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符合《护士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或者满足下列情形之一 (一)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事迹突出的; (二)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救死扶伤、抢救诊疗表现突出的; (三)长期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努力工作的; (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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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一)个人申请

个人准备好相关材料,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权限向所属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
(二)审核
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并签署审核意见。
(三)表彰或奖励
对符合《护士管理条例》受表彰或奖励情形的,根据年度计划,对申请人进行表彰或奖励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赵荣 受理岗 护士执业管理办法
办结 0.5个工作日 固镇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桑婷婷 办结岗 熟悉《护士执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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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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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52-6028291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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