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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优抚补助对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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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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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以及其他参加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等对象;农村籍年满60周岁退役士兵;部分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等。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必要 原件1份 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查看
居民身份信息凭证 必要 原件1份 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查看

办理流程 流程图

申请人携带有关材料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受理后,按政策对其进行核查认定,建立档案、落实相关抚恤补助待遇。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秦爱斌 固镇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 接收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和其他相关材料
办结 0.5个工作日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秦爱斌 固镇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 审核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和其他相关材料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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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①农村户籍和无工作单位城镇户籍的退伍军人;②有原始病历或服役期间在军以上单位指定医院就医的相关医疗结论;③《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或《退伍军人证》原件有带病回乡相关内容的记载;④因服役期间所患疾病,导致部分劳动能力损失,明显影响本人生产生活。
①个人书面申请;②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③《退伍军人证》及复印件:④村(居)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证明;⑤原始病历或服役期间在军以上单位指定医院就医的相关医疗结论;⑥《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或《退伍证》原件有带病回乡相关记载内容的材料;⑦加盖有区级民政部门指定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⑧户口簿、身份证、退伍军人证姓名不一致的,应出具派出所证明其是同一人的证明材料;⑨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4张。
2011年满60周岁的,从当年7月1日起享受补助;2012年及以后满60周岁的,从当年1月1日起享受补助。
1954年11月1日国家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未享受到“核算退休金时军龄计算为工龄”或“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军龄视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政策待遇的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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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2-6028911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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