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需要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或单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组织登记证书或批准成立文件)或货主(个人),备案材料齐全。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必要 | 0份 | 真实有效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 | 必要 | 原件1份 | 真实有效 | 示例样表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登录“安徽省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系统”或“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或“安徽省公安厅便民e网通”平台进入监管系统页面;
2、未注册企业先进行在线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系统页面(已使用“安徽省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系统”的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系统直接备案);
3、申请人通过系统提出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4、受理:县级公安禁毒大队对运输备案申请进行受理。
5、审核:县级公安禁毒大队对货主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6、办结:对第三类运输备案的,公安部门发放三个月多次使用有效的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对于不予受理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未注册企业先进行在线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系统页面(已使用“安徽省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系统”的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系统直接备案);
3、申请人通过系统提出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4、受理:县级公安禁毒大队对运输备案申请进行受理。
5、审核:县级公安禁毒大队对货主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6、办结:对第三类运输备案的,公安部门发放三个月多次使用有效的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备案证明;对于不予受理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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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固镇县公安局 | 刘晓玲 | 受理岗 | 审查材料及时受理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固镇县公安局 | 刘晓玲 | 办结岗 | 审核办结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固镇县公安局 | 刘晓玲 | 送达岗 | 及时送达结果文件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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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次
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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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次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次
满意
占比 0.00% -
0次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次
不满意
占比 0.0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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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实地检查,以下三种情况必须进行实地检查1、申请人第一次申请。2、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3、对申请材料有疑问。 | |
可以 | |
不能,但是个人可以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制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