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设立审批
基本要素
展开
受理条件
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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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报告 | 必要 | 0份 | 无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民办学校名称核准表 | 必要 | 0份 | 见表格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 | |
经首届决策机构表决通过的学校章程文本 | 必要 | 0份 | 无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民办学校校长登记表 | 必要 | 0份 | 见表格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查看 | |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 必要 | 原件1份 | 无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中小学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竣工查验意见书 | 必要 | 原件1份 | 无 | 示例样表 | 查看 | |
学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单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 | 必要 | 原件1份 | 无 | 示例样表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受 理
申请人到承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对可以当场更正的申请材料,允许当场更正。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决定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清单》,并当场或者5日内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限期补齐;补齐材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清单》。
↓
审 查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形成审核意见。
↓
办 结
根据行政许可决定制作、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行政许可的,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颁发或者换发办学许可证。
送达
根据申请人要求的方式送达
申请人到承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对可以当场更正的申请材料,允许当场更正。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决定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清单》,并当场或者5日内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限期补齐;补齐材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清单》。
↓
审 查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形成审核意见。
↓
办 结
根据行政许可决定制作、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行政许可的,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颁发或者换发办学许可证。
送达
根据申请人要求的方式送达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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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固镇县教育和体育局 | 王志杰 | 教育股 |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收审查申请资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 无 |
审查 | 1个工作日 | 固镇县教育和体育局 | 王志杰 | 教育股 | 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结合相应的法律、法规提出审查意见。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固镇县教育和体育局 | 王志杰 | 教育股 | 准予许可的,制发行政许可文件、证照等材料;不予许可的,制发不予许可决定书,通知申请人领取相关证照、文件、决定。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固镇县教育和体育局 | 王志杰 | 教育股 | 送达 | 无 |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满意度:100.00% , 评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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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次
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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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次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次
满意
占比 0.00% -
0次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次
不满意
占比 0.0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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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要提供联合办学协议。 | |
办学许可证只针对审批的校址,如地址变更,需重新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办理新的许可证。 | |
审批的民办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要进行一年一次的年度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