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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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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政务服务网

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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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国资委批准的除县属企业改制、重要子企业重大资产重组等经济行为之外的资产评估项目实行备案,县属企业应自基准日起9个月内向国资委提出备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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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流程图

1.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县属企业通过市政务服务中心国资委窗口提交有关备案材料(县属企业各级子企业逐级上报县属企业);
2.国资委对有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备案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固镇县财政局 蔡锦华 受理岗 受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业务
审查 1个工作日 固镇县财政局 蔡锦华 审查岗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办结 0.5个工作日 固镇县财政局 蔡锦华 办结岗 对办理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送达 0个工作日 固镇县财政局 蔡锦华 送达 对办理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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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一次性告知缺失项
县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子公司或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企业的资产评 估项目备案工作由集团公司或有关部门负责。
评估项目备案后,需对评估结果进行调整的,占有单位应自调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机关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原备案表由备案机关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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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52-6020059

收费信息

  •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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