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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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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实施主体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受理条件
(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四)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五)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六)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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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52-6028911
监督电话
0552-6012331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
预约方式
预约地点(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谷阳镇汉兴大道西段投资大厦4楼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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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 (四)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五)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六)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 必要 真实有效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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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 必要 提交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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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通过线下窗口或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www.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申请后,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信息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办结:窗口当场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秦爱斌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管理中心 核查是否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未满18周岁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办结 0.5个工作日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秦爱斌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管理中心 核查是否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未满18周岁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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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答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给哪类人群发给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定期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什么水平确定? 定期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定期抚恤金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几个月的定期抚恤金?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领取定期抚恤金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