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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转报

简洁版
事项名称
省级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转报
实施主体
固镇县商务局
受理条件
在安徽省登记注册的各类流通企业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52-6010782
监督电话
0552-6010769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
阶段性办理时间段
以每年通知时间为准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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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徽省登记注册的各类流通企业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 必要 如实填写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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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 必要 如实填写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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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费用)明细材料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 必要 如实填写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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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市场监管局核发来源渠道说明
复印件 复印件1份 纸质 必要 如实填写 查看
项目建设活动有关的实景照片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 必要 如实拍摄 查看
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申请人自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 必要 包括项目简要情况、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空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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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可从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或线下窗口报送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2.审核:审核负责人根据申请材料、初审意见按照审批授权审核签署意见;3.办结:办结负责人根据规定作出决定,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固镇县商务局 秦俊 综合科 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审查 0.5个工作日 固镇县商务局 秦俊 综合科 审核负责人根据申请材料、初审意见按照审批授权审核签署意见
办结 0.25个工作日 固镇县商务局 秦俊 综合股 办结负责人根据规定作出决定,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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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答
标准化菜市场(含城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资金支持内容是? 支持各地开展菜市场及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与升级改造,优先支持脱贫县与革命老区以及部分示范性与服务能力强的项目。对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每个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且不超过40万元的补助。
城乡商贸物流设施建设改造和物流标准化推广项目支持内容是? 支持我省大型物流企业及商贸流通企业围绕发展集约化配送、促进标准托盘循环共用以及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等,建设改造城乡配送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推广应用标准化托盘(含购置1.2m*1.0m托盘和相匹配的托盘笼、周转箱或筐、叉车、运输车等设备),优先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建设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配备预冷、低温分拣加工、冷藏运输等冷链设施设备。对符合以上要求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且不超过70万元的补助。
市场主体及商业品牌培育项目支持内容是? 支持各地进一步壮大市场主体及加强商业品牌建设。对2022年批发业和零售业零售额分别达到10亿元及以上的、住宿业和餐饮业营业额分别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且增速超过10%的大型限上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对便利店、超市(含生鲜超市)品牌连锁企业在申报期内新设直营连锁店分别达到20家、10家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且不超过40万元的补助;对已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企业在申报期内新设直营连锁店达5家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且不超过40万元的补助; 对已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企业参加由省商务厅或省老字号协会统一组织的以传承传统文化为主题的“老字号”展销会且原则上有8家以上企业参展的,给予参展企业每个标准展位不超过1万元且单个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含展位、布展和宣传资料费);对餐饮企业新增单店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或在申报期内新设直营网点达到10家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且不超过40万元的补助;对申报期内获评国家绿色商场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对家政品牌企业升级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增添专业服务设备、新开设和升级改造服务门店(点)以及为家政服务人员缴纳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以及商业保险费)等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费用)30%且单个企业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对由我厅归口且在申报期内已批准发布的商贸服务业国家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对其牵头编写单位(第一起草单位)按照每个标准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对列入省级以上商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计划且在申报期内评估合格的试点项目,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对承办2021年全省商贸服务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各行业牵头单位,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