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办事服务 > 办事指南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审批

简洁版
事项名称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审批
实施主体
固镇县城市管理局
受理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规模小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规模大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焚烧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2.卫生填埋场、堆肥厂和焚烧厂的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取得规划许可文件。 3.采用的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有至少5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包括环境工程、机械、环境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垃圾处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6.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备沼气检测仪器,配备环境监测设施如渗沥液监测井、尾气取样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监测设备并与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联网。 7.具有完善的生活垃圾渗沥液、沼气的利用和处理技术方案,卫生填埋场对不同垃圾进行分区填埋方案、生活垃圾处理的渗沥液、沼气、焚烧烟气、残渣等处理残余物达标处理排放方案。 8.有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的预案。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52-6050402
监督电话
0552-6028282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
常见问题 查看常见问题
详情版
展开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规模小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规模大于100吨/日的卫生填埋场和堆肥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焚烧厂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2.卫生填埋场、堆肥厂和焚烧厂的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并取得规划许可文件。 3.采用的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有至少5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包括环境工程、机械、环境监测等专业的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垃圾处理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6.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备沼气检测仪器,配备环境监测设施如渗沥液监测井、尾气取样孔,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等监测设备并与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联网。 7.具有完善的生活垃圾渗沥液、沼气的利用和处理技术方案,卫生填埋场对不同垃圾进行分区填埋方案、生活垃圾处理的渗沥液、沼气、焚烧烟气、残渣等处理残余物达标处理排放方案。 8.有控制污染和突发事件的预案。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局核发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1.原件合法有效; 2.复印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查看
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文件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复印件1份 纸质 必要 查看
行政许可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查看
工商营业执照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市场局核发来源渠道说明
复印件 复印件1份 纸质 必要 示例样表
查看
规划选址许可文件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查看
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示例样表
查看
专业技术人员用工证明 申请人自备 原件 0份 电子 必要 示例样表
查看

流程图

1.受理:申请人通过线下窗口或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www.ahzwfw.gov.cn)官方网站,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办结:窗口当场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送达:按照申请人要求送达结果。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固镇县城市管理局 方华中 市容环卫管理中心 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接收审查申请资料,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的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应填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办结 0.5个工作日 固镇县 方华中 市容环卫管理中心 给予批复或不予批复并说明理由
送达 0个工作日 固镇县 方华中 市容环卫管理中心 将作出的决定,送达申请人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满意度:100.00% ,   评分  5.00

  • 11

    累计评价

  • 11

    非常满意

    占比  100.00%
  • 0

    满意

    占比  0.00%
  • 0

    基本满意

    占比  0.00%
  • 0

    不满意

    占比  0.00%
  • 0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问题 解答
个人用户和法人用户在进行网上办事期间遇到问题了怎么办? 您好!个人事项、法人事项中网上办事的内容一般是由各部门提供的。如果您在使用中遇到问题,可咨询办事指南页面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即可。
申请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的企业应遵守什么规定? 应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地点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禁止任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应保证处置场所周边环境的整洁有序,并应遵守相关环保规定。
其他垃圾能不能混入生活垃圾中? 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收集、运输,严禁混入城市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