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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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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给付
实施主体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受理条件
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和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以下简称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52-6028911
监督电话
0552-6012331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
预约方式
预约地点(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谷阳镇汉兴大道西段投资大厦4楼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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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和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以下简称错杀被平反人员)子女。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 必要 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示例样表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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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
该材料已关联电子证照,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来源渠道说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 必要 提交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示例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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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申请人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受理并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的,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给付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秦爱斌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管理中心 认定申请人为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
办结 0.5个工作日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秦爱斌 固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管理中心 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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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答
从什么时候起,给部分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 从2011年7月1日起,给部分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
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的政策实施对象范围? 政策实施对象范围为,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女和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
申请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烈士证明书、错杀被平反人员平反证明等相关材料、本人与烈士或错杀被平反人员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