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并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我局进行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固镇县经信局联系(地址:固镇县投资大厦11楼东,电话:0552-2136060,邮编:2337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围绕县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部署,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牵引,把高质量发展、企业帮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四送一服”意见秿及反馈等领域信息公开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以提升信息公开服务实效为着力点,把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作为创新点,重点攻坚。加强对涉及企业的政策出台,建设性意见建议,企业反映的实际困难,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及时回应、及时处理。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固镇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五公开”,着力加强建设法治政府、委重点工作、回应关切等工作,主动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2019年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19条,涉及决策公开37条、决策部署落实17条、机构人事13条、财政资金6条、招标采购8条、应急管理9条、精准脱贫6条、重大政策执行(重点领域)46条,新闻发布15条、政策解读20条、回应关切28条、监督保障37条等方面。还通过单位党务政务公开宣传栏张贴等方式予以公开,便于群众浏览或办事需要。2019年度,我委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条、政协委员提案3件,代表、委员对我委办理的议案提案全部满意。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办理、答复以及归档等各环节,开展了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自查活动,明确跟踪督办科室,确定办理责任人和办理事限,做到依法依规、准确及时满足群众的各类信息需求。2019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投诉、举报。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公室要求,出台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二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对我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行调整,设立决策、执行和结果、管理和服务、重点领域、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监督保障等9个主栏目。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由党委书记、局长刘祥呆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葛成安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陆网站,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13 |
3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1 |
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7 |
+1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3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3681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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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我局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办理、答复以及归档等各环节,开展了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自查活动,明确跟踪督办科室,确定办理责任人和办理事限,做到依法依规、准确及时满足群众的各类信息需求。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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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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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加强的地方:一是政策解读方面,需要加强换位思考,有些内容过短,有些内容需要细化。二是比较重视数量和内容,但对公开效果、需求意向等深入研究不够。三是专业素质不够,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不足,对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文件学习不够全面;政务公开信息目录内容规范印发后,栏目升级不及时、发布信息不规范、信息放置栏目错误等问题时有发生。
(二)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将结合职能调整具体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增强网站互动性和透明性,围绕重点领域、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推进抓好“五公开”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与经常性指导,通过与政务公开办及上级紧密衔接,调整完善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与实施分类,细化信息类别,做到准确发布;针对政策文件及民众关心热点,通过图片及文字结合的形式,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确保政策有效传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积极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5月18日召开专题会,集中组织学习新《条例》,刘祥呆局长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部署,确保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今年是机构改革第一年,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股室具体负责的工作体系,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
三是学习宣传《条例》。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新《条例》。在机关宣传栏、办公场所等醒目地方还张贴宣传海报,营造良好学习范围。集中组织2次专题培训,增加工作人员知识储备,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