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蚌财预〔2023〕97号,《固镇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支出管理意见》〔2020〕103号,《固镇县公安局差旅费管理实施办法》〔2014〕111号要求,为确保公安机关正常办公和办案业务需求,坚决做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结合县局实际情况,经县局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控办公经费。推行无纸化办公,严格控制办公用品、会议用茶等采购,杜绝铺张浪费。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及时关闭办公设备电源,做到人走灯关,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冬季不高于20℃,夏季不低于26℃,节约办公用水。
二、严控差旅费。严格执行差旅审批制度,严禁组织不必要的跨省、市、县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确需跨省出差的,应首选乘坐高铁、汽车出行,非紧急情况严禁乘坐飞机出行,确需乘坐飞机出行的,需报县局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各单位在同一时间段赴同一地区的差旅任务,原则上合并进行。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减少出差频次和人数。严格执行《固镇县公安局差旅费管理实施办法》固公〔2014〕111号和县财政关于《调整相关差旅费标准的通知》固财〔2016〕51号,住宿原则上二人一间。到市内和市辖二县开展公务活动,实际发生伙食、交通等费用的,按照《固镇县公安局差旅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报销,相关凭证个人保存备查。严禁出现未实际发生伙食、交通费用,虚假报销伙食、交通补助等情况。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差。在县局小车班申请车辆人员出差的,驾驶员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费用由用车单位承担。
三、严控培训费。培训原则上在公安机关内部场地举办,未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不得擅自在县外举办培训。充分运用网络、视频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培训,大力推行民辅警选学、在职自学等方式,提高培训效率。业务培训、专案办理等工作,不得发放洗漱用品等。
四、严控车辆运行费用。严格执行《固镇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固公〔2018〕49号和《固镇县公安局关于加强公务用车保养维护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执法执勤车辆的使用、保养、维护等管理,严格履行车辆报修审批程序,不允许未批先修,严防发生违纪违规情况。
五、严控食堂费用支出。加强各级食堂管理,规范食堂菜品采购和申领,紧盯食材市场供应价格实施不间断监督,确保采购的全部食材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按照就餐实际人数进行备菜,提倡光盘行动,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六、加大专项业务工作支出管理。专案办理以及专项业务开展,办公地点应选在公安机关内部,原则上不得在公安机关以外场所定点吃住。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七、严控系统维护专线租赁费用。县局业务系统维护和专线租赁由网安大队归口统一管理。网安大队需对各单位业务系统进行统计摸底,对使用效率不高或不再使用的业务系统要及时清理整合,不再支付系统维护费。加强对专线租赁整合,严防多头租赁,专线租赁费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严禁发生合同多年不变延续或专线租赁签而不用等情况。
八、推进资产共享共用。严格执行通用办公资产配置标准,各单位存在超标准、超数量资产的,不得新增配置同类资产。各单位对低效闲置资产首先在本单位内部进行调剂使用,无法调剂的,在全局范围内进行统一调剂使用。单位新增人员需配备资产时,首先按照在本单位内、县局闲置资产中予以调剂解决。无法调剂解决的,严格履行资产配置审批手续。
九、加强责任落实。各单位经费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追加,各单位要在预算额度内,统筹安排、规范使用。县局从严办、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将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各单位落实厉行节约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进行通报。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