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64号提案的答复
崔北利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养犬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犬类是人类的朋友,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居民开始养犬,养犬在给自己带来生活情趣的同时,一些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也给别人带来了很多烦恼。特别是近年来,违规在公共场所遛犬、犬只扰民及破坏环境卫生等问题日益突出,烈性犬伤人等恶性事件也时有发生,既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社会公共秩序,又损坏了城市环境卫生和文明形象。此类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近年来,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多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如何解决养犬问题。2022年6月30日经蚌埠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对《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条例中进一步明确了公安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城关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各职能部门将相互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文明养犬工作。
一、根据《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社区民警、社区工作人员将深入各社区对文明养犬及申请办理犬证流程等工作加大宣传,同时组织物业人员、楼栋长、治安积极份子等,共同参与文明养犬宣传工作,督促养犬居民携犬到县农业农村局指定的犬类狂犬病免疫注射点注射疫苗,教育劝导城镇居民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2023年以来,共张贴发放《致养犬市民的一封信》、《履行养犬义务承诺书》、《养犬登记办证流程》等宣传资料3600余份,利用出租车、街道门面的LED等滚动播放文明养犬字幕,在市民广场和群众聚集点播放文明养犬动画片。
二、为了《条例》更好的贯彻落实,由县公安局牵头每月联合县城市管理局、城关镇政府等部门,在城区街面、繁华路段、居民小区等地,联合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和捕捉流浪犬等工作,对在公园、街面、小区等地遛狗不栓狗绳的及时予以劝导并制止,同时向违规养犬行为人发放文明养犬告知书,能当场改正的及时责令其改正。2023年县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40余次,向违规养犬行为人发放文明养犬告知书600余份,当场责令改正420余次,同时对疯狗进行捕杀,对有伤人倾向的散养犬只或流浪犬只进行捕捉,对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等违法行为及时开展调查并依法处罚,2023年公安机关共捕捉流浪犬9只,已送往定点犬类收留场所,对违规养犬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后,仍不整改的行政处罚1人。
三、加强对兽用狂犬疫苗的供应与管理,犬只的预防接种以及犬只免疫证的发放,积极开展城区犬类狂犬病免疫工作。目前经县农业农村局批准设立的犬类狂犬病免疫注射点共五家,分别是爱尔宠物诊疗中心、酷狗宠物店、动保宠物店、猫狗宠物店、宠爱有家宠物店。按照《蚌埠市犬类狂犬病免疫管理办法》,在给宠物狗注射狂犬疫苗的同时,发放《固镇县犬类免疫证》,宠物狗主人可凭《固镇县犬类免疫证》、身份证等证件在免疫注射点办理犬证。2023年各宠物店共注射疫苗827只,申请办理犬证92只。
下一步,各职能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深入社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活动,运用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和社区宣传栏、电梯广告等传统媒体平台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将文明养犬要求传达到辖区的每一位居民。同时加强配合,强化部门联动查处,县养犬管理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之间加强联动,做好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制止及整改,加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频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养犬的行为,最大限度的减少不文明养犬对群众生活和社会环境带来的影响。
感谢你们对犬类饲养管理问题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此类社会问题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
联 系 人:徐小龙
联系电话:6075893
2024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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