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民政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发布时间:2024-09-11 09:18来源: 固镇县民政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固镇县民政局

办公地点:固镇县谷阳镇投资大厦4楼固镇县民政局 

办公电话:0552-6012344

二、执法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民政综合行政执法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和办法。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地方性政策规定,负责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对养老机构违法行为、违反《殡葬管理条例》、违反《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规定行为、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行政界线标志物、擅自编制行政区划界线详图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三、执法依据

依据《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行业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养老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殡葬设施等民政领域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执法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规定开展执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二)以事实为基础,处罚内容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三)公正、公开、及时实施;

(四)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行政处罚: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五、监督途径

联系方式:0552-6012344

地址:固镇县谷阳镇投资大厦4楼固镇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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