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门负责人解读】县司法局副局长黄磊解读《固镇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3 15:08来源: 固镇县司法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21年8月13日,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磊针对《固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进行了解读。


    问:为什么要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黄磊: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要求,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保证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定位要求相协调相一致与长三角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相协调相一致,决定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问:主要依据是什么?

黄磊: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

2.《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法发〔2021〕5号)

3.《中共蚌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蚌法发〔2021〕3号)


   问:起草过程是什么?

黄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法发〔2021〕5号)要求2021年6月30日,我县印发了《中共固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固法办发〔2021〕2号),对全县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各单位根据清理方案要求,先行清理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经司法局审定后形成本《草案》。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问:主要内容有哪些?

黄磊:经审查确定规范性文件40件,其中建议保留的规范性文件36件,建议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件,具体见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问:都征求了那些单位的清理意见?

黄磊:县应急管理局建议《关于印发固镇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通知》(固政〔2012〕44号)予以废止,废止理由:由于机构改革,相关单位职责职能变动,2021年4月20日,县两办下发了《固镇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固办发〔2021〕12号)。

县烟草专卖局建议《关于印发固镇县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实施办法的通知》(固政办〔2016〕37号)予以废止,废止理由:《蚌埠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于2021年3月31日发布,共计八章八十一条,细化了合理布局,《固镇县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实施办法》共计十七条,与现行《蚌埠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规定不一致,因此建议废止。

县发展改革委建议《关于印发固镇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合理定价公开评审入围抽取定标暂行办法的通知》(固政办〔2016〕68号)予以废止,废止理由:因本文件违背了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第九条的规定,因此建议予以废除。

县公安局建议《关于印发固镇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通知》(固政办〔20188号)予以废止,废止理由:已制定实施《关于印发固镇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通知》(固政2021〕36号)。

以上清理意见,我审核后予以采纳。

解读单位:固镇县司法局

解读人:黄磊

咨询电话:0552-607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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