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门负责人解读】县司法局黄磊副局长解读《固镇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02-24 17:15来源: 固镇县司法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固镇县司法局副局长黄磊解读:

《固镇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已经2023211日县十三届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2224日印发施行。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问:《意见》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市县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有效提升乡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司法局起草了《关于开展乡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送审稿)》。

问:《意见》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答:主要有以下政策和文件依据:

1.《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中法委发﹝20225号);2.《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皖政﹝202269号);3.《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蚌政秘﹝202292号)。

问:介绍一下《意见》的起草和出台过程?

答:根据《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皖政﹝202269号)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蚌政秘﹝202292号)等规定,县司法局起草了《意见》,并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2023129日,县政府副县长张怀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经2023211日县十三届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意见》主要从总体要求、主要举措、组织实施三个方面对开展乡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目标是坚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决策必经程序,确保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实现全县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全面提升乡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主要措施有明确合法性审查机构和人员,由各乡镇司法所作为合法性审查具体实施机构,各乡镇可以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强审查人员力量,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合法性审查队伍;明确审查范围,审查范围主要包括乡镇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性合同以及其他涉法事项;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送审材料、审查要求和方式提出要求,同时要求乡镇班子集体讨论涉及合法性审查事项的议题时,应当安排合法性审查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同时,对该工作的实施在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检查考核等方面提出要求。

问:对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有什么打算?

答:一是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业务培训,组织编制《固镇县乡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法规文件汇编》并发放至各乡镇,制定《固镇县乡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指引》,指导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二是做好宣传引导,为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加强督查指导,县司法局要加强对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工作落实,适时开展实施情况评估,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

解读机关:固镇县司法局

解读人:县司法局副局长黄磊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0552-6077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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